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资产负债率为71.40%(未经审计),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中钢设备拟向邯郸银行申请不超过7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期限为12个月,由中钢国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近日,公司与邯郸银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已签署完毕。中钢设备向邯郸银行申请人民币7亿元的授信额度,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注册资本:30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工程技术服务和设备集成及备品备件供应业务
中钢设备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我公司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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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设备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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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设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支行
债务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额:人民币7亿元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中钢设备的经营发展,满足中钢设备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中钢设备提供保证担保。中钢设备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中钢设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474,830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2.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与邯郸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0-58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