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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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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0-037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拟通过优化资本结构,利用银行贷款来满足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使用。公司拟向多家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中短期信用贷款,最终利率以银企双方签署的《贷款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为准。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贷款事宜,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贷款的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特别提示:为落实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遵守会议举办地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并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5楼2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8日

至2020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9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须持单位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A股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手续遵照前款规定。

(二)登记时间:2020年9月27日(星期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7号,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502室)。

(四)联系人:周小楠

(五)联系电话:0451-51870077

(五)传真:0451-51870277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手续规定文件之原件,验证入场。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为落实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4、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遵守会议举办地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并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经检测无发热等症状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进入会场,并请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0-039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对外出售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公司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以下简称 “甲方”或“哈药总厂”)拟将位于上海市西康路1288弄1号2403室房产以1,310万元出售给自然人吴迎辉(以下简称 “乙方”)。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所属分公司哈药总厂为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拟将位于上海市西康路1288弄1号2403室房产以1,310万元出售给自然人吴迎辉,哈药总厂与自然人吴迎辉已就本次房产买卖达成明确意向并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等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已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通过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介绍,交易对方确定为自然人吴迎辉,吴迎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1288弄1号2403室,房屋建筑面积为157平方米,钢混结构,总层数为32层,位于第24层,设计用途为住宅,持有上海市房权证【沪房地普字(2003)第062632号】《房屋所有权证》。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中城联行(上海)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普陀区西康路1288弄1号2403室住宅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中城(沪)房估字(2019)第084号】,采用比较法、收益法评估,哈药总厂拟处置所涉及的房产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1月29日的评估值为1,308万元。

四、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卖售人(甲方):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买受方(乙方):吴迎辉

居间方: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方拟转让的房产位于上海市西康路1288弄1号2403室,房地产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57平方米。

该房地产转让成交价为1,310万元整,转让价款不含税。其中,在签订本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自行或通过居间方支付定金30万元。网签后当日,乙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房款470万元。双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当日(先付款后办理),乙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房款800万元。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后当日,乙方支付交房尾款计10万元。

甲、乙双方确认,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哈药总厂本次拟处置的房产为公司非核心资产,合同的最终履行将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处置房产预计对公司当期损益将增加700万至1000万元,具体将以年审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买卖合同》签署后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