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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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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0-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0-041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0年9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9)已在2020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0年9月10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0年9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28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2.1、选举非独立董事

2.1.1、选举余昱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2、选举曾文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3、选举陈嘉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4、选举柯永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5、选举廖植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6、选举吴宽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选举独立董事

2.2.1、选举张陆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2、选举周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3、选举周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3.1、选举唐舜铃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2、选举黄明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2、4已经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0年8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2、上述议案中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

3、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1、4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5、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权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6、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0年9月16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室,信函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0年9月16日 9:00一11:30、14:00一16:30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289号 公司证券室

4、联系方式:

电话:021-57350280转1005或1132

传真:021-57351127

邮箱:IR@hanbell.cn amywu@hanbell.cn

邮编:201501

联系人:邱玉英、吴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8

2、投票简称:汉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7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0年9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1、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或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