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9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5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宜三 女士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15,913,7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5065%;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15,913,1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50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2%。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计600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2%。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谭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谭跃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0年8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1.表决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5,913,756股,其中同意215,913,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谭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张声律师、王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天册律师认为:宝鼎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 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的唐家埭(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9.3亩)及河西埭(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2.78亩)两个厂区的土地使用权、相关厂房、机器设备及部分商标、技术专利等资产按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的账面净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宝鼎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重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2020-030)。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划转涉及的相关资产已划转至宝鼎重工,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已完成过户,宝鼎重工近日已收到相关不动产权证书。

本次划转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