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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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0-057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化学工程大厦8层第四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戴和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刘家强先生、刘杰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徐万明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涛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1是关联交易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回避义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彩虹、张婷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