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0-032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9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下午14:30时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两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与吉林百奥肽克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奥肽克”)、 宁波丽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丽辛”)签订了《合资设立公司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三方将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吉林万方百奥肽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2,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百奥肽克认缴出资额为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宁波丽辛认缴出资额为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经公司总经理章寒晖先生提名,聘任戚凤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戚凤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新任副总经理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2、上述人员的提名以及聘任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3、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任职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同意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戚凤春,男,1972年10月出生,博士学历。2004年10月至2010年1月任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流感、狂犬和乙肝科室主任、生产处处长、所长助理,负责疫苗的研发、生产和管理。2010年1月至2014年7月任先声卫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疫苗的生产、研发和新药申报。2014年7月至2018年4月任河南远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远大赛威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司的全面生产研发质量、市场管理。2018年4月至2019 年6月任吉林华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生产研发质量、市场管理。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任职于中科院苏州医工所负责生物技术研发。

主要技术成果有:“流感裂解疫苗”获得国家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吉林省重大科技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奖,吉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流感亚单位疫苗”被评为省科委重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国家和长春市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甲型 H1N1 流感疫苗”获得国家新药证书和批件,长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

戚凤春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0-033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与吉林百奥肽克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奥肽克”)、 宁波丽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丽辛”)签订了《合资设立公司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三方将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吉林万方百奥肽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百奥肽克”)( 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2,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百奥肽克认缴出资额为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宁波丽辛认缴出资额为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2、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核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吉林百奥肽克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杜鹃路888号长春净月科技成果承接转化基地1号楼306

执行事务合伙人:戚凤春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04日

合伙期限:2020年09月04日至2099年09月0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17NQ0P6U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生物制品(除疫苗)研发、生产、销售,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

合作方百奥肽克及其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会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况。百奥肽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宁波丽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504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丽燕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8日

合伙期限:2017年08月08日至2027年08月0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935R78W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

合作方宁波丽辛及其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会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况。宁波丽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吉林万方百奥肽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的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2、股权结构:

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3、核心团队介绍:

(1)戚凤春,博士,研究员

原中科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中心研究员、吉林华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远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远大赛威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先声卫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所长助理。

具有10多种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临床、生产、市场管理等经验。主持多项省级、国家级科研项目开发,多次获得吉林省和长春市科技进步奖,2018 年被长春市人才办评为长春市高层次产业人才。

主要技术成果有:“流感裂解疫苗”获得国家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吉林省重大科技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奖,吉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流感亚单位疫苗”被评为吉林省科委重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国家和长春市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甲型 H1N1 流感疫苗”获得国家新药证书和批件,长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

(2)崔燕平,硕士,工程师

原中科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项目经理、健亚(常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经理、江苏先声卫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经理。从事多种疫苗、重组蛋白质药物技术开发、临床研究、注册申报等工作。

(3)肖月荣,硕士,工程师

原中科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项目经理。

四、对外投资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吉林百奥肽克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宁波丽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新设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新设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吉林万方百奥肽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的为准)。

2、新设公司的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

3、新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4、新设公司拟定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新设公司经营期限:以核发的营业执照所载为准。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新设经营期满或提前解散,协议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二)注册资本

1、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RMB 伍仟万元整),协议各方约定按照以下金额比例出资:

1) 甲方以现金出资,认缴出资额为2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

2) 乙方以现金出资,认缴出资额为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3) 丙方以现金出资,认缴出资额为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2、各方商定,新设公司后续实缴方式为:根据标的项目的建设进展需要,各方应在适当的时间完成新设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的实缴,以保障各标的项目顺利建设、按期投入市场运营。

3、本协议签署后,应尽快办理工商核名与登记手续。全体股东同意指定甲方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及公司设立的其他手续。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4、办理设立新公司的相关费用由新设公司承担。若新设公司不能设立时,由协议各方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三)股东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1、各方的权利:

1)协议各方按投入新设公司的认缴出资额占新设公司认缴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2)各方约定:在新设公司成立并投入经营后,新设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生物科技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合资各方均享有相对于后续投资人的公司股权的优先转让权、优先购买权。

3)协议各方按照约定比例分取红利。新设公司新增资本时,协议各方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协议各方应当完全履行、适当履行出资义务,以保障新设公司利益。

5)审核并批准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6)法律、行政法规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各方的义务:

1)协议各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协议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新设公司的业务开展、市场推广提供力所能及的资源和支持,促成新设公司完成既定发展目标。

3)协议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新设公司承担责任。协议各方在新设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四)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股东会由甲乙丙三方股东组成。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5人。甲方推荐董事3名、乙方、丙方各推荐董事1名,经股东会选举程序产生,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推荐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推荐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召集及表决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2、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推荐。

3、股东会选举一名监事,由乙方推荐。监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五)竞业禁止

1、本协议所称竞业禁止,是指乙方在本协议(或《劳动合同》)规定的限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从事与本协议合作业务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竞争的行为:

1) 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2) 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3) 直接或间接地从与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2、竞业禁止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2年内。乙方如在竞业禁止期限内违反本章规定,所获得的收益归新设公司所有,乙方违规行为致甲方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2、任何一方对于合同对方违约的权利放弃,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合同方不执行其合同权利,并不表示其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其拥有在权利期间内执行合同权利的具体方式的选择权。

3、协议各方均应认真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对于在实际履行中遇到本协议未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应及时通报对方,并以诚实信用为原则予以妥善处置。任何一方不得故意损害对方利益或有意放任对方的利益遭受损害。

(七)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协议签署各方各执一份,新设公司预留一份,其余留作工商变更使用。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签署时间在后的为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的作为推进新设公司的设立工作。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目前从事互联网医疗业务,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以来,对全球经济活动以及人类健康造成巨大影响,随着行业变革,公司也在寻找新的业务方向。疫苗作为人类预防疾病最有效的武器愈发受到关注,相关产品的研发和战略储备,都为疫苗行业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将抓住新的机遇,布局生物科技领域,近期开展传统疫苗升级和创新疫苗研发,未来逐步向生物制品生产、销售等业务延伸。公司与戚凤春博士为首的研发专业团队合作,逐步充实科研人员力量,提升自身研发技术水平,不断丰富研发品种。本次对外设立控股子公司,有助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增强,吸引高水平人才,满足未来战略布局与发展需要。

2、存在的风险

(1)行业风险

国内疫苗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发展潜力吸引了大量国内外疫苗生产企业的加入,公司面临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风险。

(2)技术风险

标的公司属于生物制品行业,未来主要研发疫苗产品。疫苗产品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含量高、风险高、工艺复杂等特点,国家相关部门审核严格。尽管公司已经对涉足新领域做了一定的人才储备、资源储备,但由于疫苗产品的研发周期长、技术难度大、研发风险高等特点,研究成果能否顺利实现产业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尤其是本次涉足生物科技领域后需要大量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公司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经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公司将强化其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明确经营策略和市场定位,建立完善的控制措施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后,公司将涉足生物科技研发业务,增加研发费用投入及经营性支出,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4、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0-034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经公司总经理章寒晖先生提名,聘任戚凤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戚凤春先生简历

戚凤春,男,1972年10月出生,博士学历。2004年10月至2010年1月任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流感、狂犬和乙肝科室主任、生产处处长、所长助理,负责疫苗的研发、生产和管理。2010年1月至2014年7月任先声卫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疫苗的生产、研发和新药申报。2014年7月至2018年4月任河南远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远大赛威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司的全面生产研发质量、市场管理。2018年4月至2019 年6月任吉林华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生产研发质量、市场管理。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任职于中科院苏州医工所负责生物技术研发。

主要技术成果有:“流感裂解疫苗”获得国家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吉林省重大科技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奖,吉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流感亚单位疫苗”被评为省科委重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国家和长春市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甲型 H1N1 流感疫苗”获得国家新药证书和批件,长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

戚凤春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作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后,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聘任戚凤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人员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2、上述人员的提名以及聘任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3、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任职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同意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超、肖兴刚、宋维强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