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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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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2020-031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0年9月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8名,独立董事蔡敏勇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参与四开花园网络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投资的议案

为强化4K超高清领域战略协同,补足4K内容资源短板,公司拟以现金出资6255万元参与四开花园网络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0-032 。

同意8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0-033。

同意8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2020-032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四开花园网络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增资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6255万元参与四开花园网络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增资项目,投资完成后持有标的公司注册资本6%的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参与认购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电信集团对本次增资的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后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四开花园网络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6255万元人民币参与标的公司增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交易概述

本次公司拟参与的增资为标的公司新一轮融资。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按照收益法评估确定标的公司估值为9.8亿元,公司以现金出资6255万元,投后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6%。

2、公司与标的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拟投资金额上限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年度)净资产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四开花园网络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5层A505-131房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懿

注册资本:6,700万元

经营范围:数字动漫制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版权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文化推广;动漫(动画)经纪代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国内广播节目播出服务;国外广播节目播出服务;付费广播节目播出服务等。

2、标的公司近三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4、标的公司与公司的关系

2019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翼视讯)采购金额占标的公司主营收入的11.87%;2020年上半年天翼视讯采购金额占标的公司上半年主营收入的25.3%。除以上日常业务往来以外,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实控人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本次投资定价情况说明

1、定价的基本情况

上海立信为本次增资项目出具了《四开花园网络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0]第20043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以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98,000.00万元,增值额80,398.58万元,增值率456.77%。本次增资项目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并经交易双方进一步协商确认,公司以现金出资6255万元,投后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6%。

2、评估结论的选取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市场法、收益法。由于市场法是通过分析对比公司的各项指标,以对比公司股权或企业整体价值与其某一收益性指标、资产类指标或其他特性指标的比率,并以此比率倍数推断被评估单位应该拥有的比率倍数,进而得出被评估单位股东权益的价值。评估人员对可比公司的财务信息比较有限,可能存在可比公司独有的无形资产、或有负债等不确定因素或难以调整的因素,致使存在上市公司比较法的评估结果与实际企业价值离散程度较大的风险。考虑到收益法评估是以预期未来能够获取利润为基础,其计算过程采用了大量直接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参数,其评估结果综合了企业资产总量、资本结构、行业前景、管理水平、组织效率、人力资源等一系列的衡量要素,相对全面地体现了企业的整体价值。经综合分析,确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最终结果更为合理。

3、评估过程

本次采用收益法对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将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和报表范围内的溢余资产以及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上述二项资产价值的加和,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收益法的计算公式

本次评估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收益口径为股权自由现金流(FCFE),相应的折现率采用CAPM模型。基本公式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其中:经营性资产价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式中:P:经营性资产价值;

r:折现率;

i:预测年度;

Fi:第i年净现金流量;

n:预测第末年。

付息债务:指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主要包括溢余现金、收益法评估未包括的资产等。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不产生效益的资产。

(2)折现率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公式如下:

其中:rf:无风险报酬率;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3)具体计算表

未来五年经营状况预测及收益法评估过程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4、评估值增值较高的说明

该评估结果相比于标的公司账面净资产,其增幅较高,主要是因为标的公司是轻资产公司,其账面资产并不能反映其全部的价值,而采用收益法的评估,是以预期未来能够获取利润为基础,其结果综合了企业的资产总量、资本结构、行业前景、管理水平、组织效率、人力资源、技术能力等一系列的衡量要素,反映了在评估时点市场对技术先进的超高清视频创业公司的价值预期,相对全面地体现了企业的整体价值,本次评估结果具备合理性。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前,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标的公司的交易前估值为【98000.00】万元。公司拟出资【6255】万元购买标的公司增资后【6%】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27.66】万元),其中427.66万元分配至注册资本金,5827.34万元分配至资本公积。

本次投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公司出资后,如标的公司有增资等股权稀释事项,公司估值应不低于本次投资估值,否则标的公司实控人将无偿向公司转让额外股权,或调整公司的股权比例;如标的公司以增资扩股等形式引入新股东,公司有权选择以不低于本次交易价格,将所持有股权全部或部分优先转让给新股东;如标的公司在后续融资过程中,与投资人以任何形式达成的退出保障条款优于公司的,公司有权要求签署同等权利的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协议在取得中国电信集团对本次增资的资产评估(评估值不低于9.8亿元)报告备案后生效。

五、公司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标的公司专注于4K高清视频内容生产制作、版权运营,已经与300多家优质视频节目机构达成合作,是国内唯一具有批量持续更新能力的4K内容平台。拥有300+优质专业视频生产团队,每月新增内容量可达300小时以上。拥有15000小时片库一一涵盖头部影视剧,独家演唱会、王牌综艺及精致生活等内容,占据80%以上的市场份额。

标的公司目前是公司天翼超高清平台4K内容的主要版权提供方,前期已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和多份内容服务合作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计划进一步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未来在超高清版权运营、超高清直播转播以及超高清内容分省IPTV分发、超高清视频彩铃等领域展开深入合作。后续标的公司将于近期开展新一轮融资,并计划筹备IPO上市,公司所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将有望在后续轮次融资中实现增值。

六、风险提示

由于国内超高清视频领域变现模式尚不成熟,未来标的公司收入利润增长存在不确定性,需要谨慎预估;同时需要关注标的公司现金流等财务风险以及后续债权、股权融资能力;标的公司IPO上市工作存在不确定性,对项目后续退出有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40 证券简称:号百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3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上海市江宁路1207号号百控股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9日

至2020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十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临2019-028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9:00-11:30,13: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联系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士食宿交通自理;

2.股东大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207号20楼;邮编:200060;联系电话:021-62762171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市工商投”)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贵阳市工商投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贵阳市工商投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平仓风险,贵阳市工商投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并及时告知公司。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告知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0年九月十四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71

● 转股简称:博特转股

● 转股价格:18.88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9月18日至2026年3月11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9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公开发行了696.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9,680.00万元。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83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69,6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特转债”,债券代码“113571”。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博特转债”自2020年9月1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博特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69,680.00万元。

(二)票面金额: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50%、第二年0.8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

(四)债券期限: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9月18日至2026年3月11日。

(六)转股价格:18.88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71

可转债转股简称:博特转股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博特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0年9月18日至2026年3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博特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博特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0年3月12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博特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9.1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8.88元/股。

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博特转债转股价格由19.18元/股调整为18.88元/股。详情请参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博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 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如需)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博特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人:许亮、田璐

联系电话:025-52837688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0-063

转债代码:113571 转债简称:博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71 转股简称:博特转股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特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0-043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 2020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20年1月16日、2020年2月19日、2020年3月19日、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19日、2020年6月18日、2020年7月17日、2020年8月14日披露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和《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并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期限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72

● 转股简称:三祥转股

● 转股价格:14.19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9月18日至2026年3月11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5号)核准,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公开发行了20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5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90号文同意,公司2.0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4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三祥转债”,债券代码“113572”。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三祥转债”自2020年9月1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三祥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2.05亿元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5%、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四)债券期限:6年,自2020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止;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9月18日至2026年3月11日。

(六)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14.29元/股。鉴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三祥转债的转股价格有14.29元/股调整为14.19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72

可转债转股简称:三祥转股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三祥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0年9月18日至2026年3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三祥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三祥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0年3月12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三祥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4.2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4.19元/股。

2020年4月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总股本189,991,704股扣除将回购注销的10,080股后的189,981,6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人民币(含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5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三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29元/股调整为14.1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三祥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比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20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当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将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三祥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93-5518572

电子邮箱:zqb@fjsx.com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0-078

债券代码:113572 债券简称:三祥转债

转股代码:191572 转股简称:三祥转股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祥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0-077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