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2020年9月14日15:00。
(二)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奕博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七)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07,408,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65,868,4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1,539,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5,228,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5%。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905,882,31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
反对1,508,6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该事项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63,720,26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
反对1,508,6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邱奕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878,793,7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该事项为普通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36,614,5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02《选举方贤水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878,997,8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该事项为普通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36,818,6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03《选举倪德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878,848,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该事项为普通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36,669,3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04《选举楼剑常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878,997,8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该事项为普通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36,818,60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05《选举毛应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878,969,6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该事项为普通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36,790,4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06《选举吴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878,997,8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该事项为普通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36,818,6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3.01《选举杨柏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879,124,6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该事项为普通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36,945,4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02《选举杨柳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879,124,6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该事项为普通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36,945,4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03《选举陈三联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879,014,7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该事项为普通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36,835,5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4.01《选举李玉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1,877,317,6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35,138,4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02《选举金丹文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1,879,124,6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36,945,4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上述各项议案2-议案4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李玉刚先生、金丹文女士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倪金美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竺艳律师、王淳莹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至2020年9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7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本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唐台英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8,907,922股,占公司总股份554,598,528股的52.093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8,366,944股,占公司总股份554,598,528股的48.3894%。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540,978股,占公司总股份554,598,528股的3.7038%。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1项议案。
经审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对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股数【288,890,4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股数【17,4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33,669,4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对股数【17,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0-09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0-087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4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0-097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0年9月14日(星期二)14:3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光珠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03,707,5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53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02,522,0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37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8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8,668,2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2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7,482,7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6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8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03%。
3、出席会议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思维列控部分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890,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91%;反对8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7,851,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252%;反对8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51,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6273%;反对8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徐玉锁先生、陈光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51,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273%;反对8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51,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6273%;反对8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徐玉锁先生、陈光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51,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273%;反对8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51,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6273%;反对8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徐玉锁先生、陈光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51,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273%;反对8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19,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47%;反对8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07%;弃权1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679,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49%;反对8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727%;弃权1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4%。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殷长龙、余松竹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0]C0134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达伟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苏中一先生和蔡卫华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顾春兰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徐月霞女士、副总经理胡志军先生、副总经理史美娇女士、财务总监卢伟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增加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静、卜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增加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9月15日起,本公司增加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规定为准。
■
注: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基金仅开放转换转入业务,转换转出业务暂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关于本公司在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李仙
电话:0519-80585939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传真:0519-89995170
网址:http://www.jnbank.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 公司”)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军工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军工分级,基金代码:502003;易方达军工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军工A,基金代码:502004,易方达军工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军工B,基金代码:502005)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0年9月7日起,至2020年10月16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易方达军工分级A类份额、B类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易方达军工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军工分级、军工A与军工B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10月19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开市复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下一交易日开市恢复交易。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来宾盛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妍管理”)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股份延期购回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1、本次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科技”)、正安县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联鑫”)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2、本次股份质押为控股股东对前期股份质押的延期,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延期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履行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股份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0-05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股份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AC管理层公司股权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AC公司少数股权结构、有效激励管理层团队、助力公司未来发展,同意公司收购AC公司管理层间接持有的AC公司4%股权。
同意公司向As-hitechlux Sarl增资约440万欧元,再由As-hitechlux Sarl 向Hiwinglux S.A.增资约440万欧元,最终通过Hiwinglux S.A.收购All Circuits Management S.A.S.公司股东100%股权,拟收购价格为约为440万欧元,最终交易价格不高于国资单位评估备案所对应的评估值,人民币金额以资金出境时点的汇率为准。再通过吸收合并方式由Hiwinglux S.A.吸收All Circuits Management S.A.S.公司。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IEE公司、Hiwinglux与Navilight间接合计持有AC公司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并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但仍需要商务部等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1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赵安立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公司上半年亏损主要是境外子公司造成的,而此时回购境外子公司管理层的股权、没有相应的替代约束机制或者是承诺是不可接受的,440万欧元(大约合人民币3000多万)投资回报偏长。
备查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0-董-009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