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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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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0-096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9月1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0年9月14日为授予日。

鉴于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副总经理李宗杰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之日(2020年6月30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且李宗杰承诺自最后一笔交易之日起推迟6个月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定暂缓授予李宗杰限制性股票50万股,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向李宗杰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除暂缓授予李宗杰限制性股票外,同意向符合条件的其他31名激励对象授予720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该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0-075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上海盈方微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方微”)就重大资产出售事项与绍兴舜元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舜元”)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7月8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各方签署了《交割确认函》,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约定,上海盈方微与绍兴舜元已共同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就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过渡期间损益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交割过渡期间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损益归属期间系指定价基准日(不包括定价基准日当日)起至交割日前一个月最后一日止的期间。定价基准日指出售资产的审计及评估基准日,即2019年12月31日;交割日为2020年7月8日。因此,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的损益归属期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不含当日)至2020年6月30日(含当日)。

二、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损益归属期间出售资产的收益归公司和/或上海盈方微所有,出售资产的亏损由绍兴舜元承担。

三、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审核情况

天健事务所对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岱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9397号)。根据审核结果,标的资产在前述损益归属期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201,540.00元,所有者权益净增加额为-1,862,964.16元。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标的资产在前述损益归属期间的亏损1,201,540.00元由绍兴舜元承担。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上海岱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9397号)。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公告

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280,C类009624)于2020年9月11日至9月17日进行了本基金2020年度第三次开放。根据本基金管理人 2020 年 8 月 27 日发布的《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采取比例确认的提示性公告》,本基金份额上限为3.68亿份。

本基金2020 年 9 月 11的有效申购申请,如果全部确认,基金总份额将超过份额上限(3.68 亿份),因此我司对 2020 年 9 月 11 日的投资者申购申请采取比例确认,确认比例为20.729068%。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 9月14日根据上述确认比例对有效申购申请进行了份额注册登记。投资者可于 2020年9月15日起在本基金销售机构查询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申购费率按照申购申请最终确认份额换算成的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且申购申请最终确认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投资者当日有多笔申购的,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确认金额单独计算。

投资者可拨打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8-088 或登录网站 www.essencefund.com 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9 月 15日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8月份经营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26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8月份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房地产销售情况(单位:亿元、万㎡)

注:上述销售金额指所有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全部实现的合约销售金额之和,权益销售金额指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按照公司各自持有的权益比例计算的合约销售金额之和。

二、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2020年8月,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获得1个土地项目,新增计容面积29.51万平方米,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需按权益承担对价款5.1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万㎡、元/㎡):

注: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状况作参考。最终权益比例视后期项目发展情况而定,该信息可能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以上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月度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零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26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四期

中期票据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行使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发行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7阳光城MTN004,债券代码:101759069)设有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为保证相关权利行使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7阳光城MTN004

4.债券代码:101759069

5.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

二、权利行使基本情况

发行人利率调整选择权

1.原票面利率:7.00%

2.调整:-10BP

3.调整后票面利率:6.90%

4.利率生效日:2020年10月31日(如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付息/兑付办法

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2日回售期间成功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回售部分债券享有本期利息及按面值回售的兑付资金。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的资金由发行人在指定的时间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兑付日划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四、本次权利行使相关机构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毅

联系电话:021-80328621

2.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联系电话:010-89937926

3.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朝锋、朱雅各

联系电话:010-60837490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6662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26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四期

中期票据投资人回售选择权行使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发行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7阳光城MTN004,债券代码:101759069)设有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条款。为保证相关权利行使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7阳光城MTN004

4.债券代码:101759069

5.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

二、权利行使基本情况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投资者回售申请开始日期:2020年9月16日

2.投资者回售申请截止日期:2020年9月22日

3.回售价格(元/百元面值):100

4.行权日:2020年10月31日(如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付息/兑付办法

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2日回售期间成功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回售部分债券享有本期利息及按面值回售的兑付资金。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的资金由发行人在指定的时间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兑付日划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四、本次权利行使相关机构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毅

联系电话:021-80328621

2.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联系电话:010-89937926

3.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朝锋、朱雅各

联系电话:010-60837490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6662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26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期

中期票据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行使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发行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8阳光城MTN003,债券代码:101801268)设有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为保证相关权利行使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8阳光城MTN003

4.债券代码:101801268

5.发行总额:人民币4亿元

二、权利行使基本情况

发行人利率调整选择权

1.原票面利率:7.50%

2.调整:-160BP

3.调整后票面利率:5.90%

4.利率生效日:2020年11月2日(如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付息/兑付办法

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2日回售期间成功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回售部分债券享有本期利息及按面值回售的兑付资金。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的资金由发行人在指定的时间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兑付日划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四、本次权利行使相关机构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毅

联系电话:021-80328621

2.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联系电话:010-89937926

3.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朝锋、朱雅各

联系电话:010-60837490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6662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27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期

中期票据投资人回售选择权行使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发行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8阳光城MTN003,债券代码:101801268)设有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条款。为保证相关权利行使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8阳光城MTN003

4.债券代码:101801268

5.发行总额:人民币4亿元

二、权利行使基本情况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投资者回售申请开始日期:2020年9月16日

2.投资者回售申请截止日期:2020年9月22日

3.回售价格(元/百元面值):100

4.行权日:2020年11月2日(如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付息/兑付办法

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2日回售期间成功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回售部分债券享有本期利息及按面值回售的兑付资金。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的资金由发行人在指定的时间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兑付日划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四、本次权利行使相关机构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毅

联系电话:021-80328621

2.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联系电话:010-89937926

3.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朝锋、朱雅各

联系电话:010-60837490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6662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新增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等机构为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述机构”)签订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0年9月16日起增加上述机构办理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基金代码:A类161912;C类161913)的销售业务。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自2020年9月22日起开放,投资者可在上述机构办理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具体费率以上述机构所示公告为准,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上述机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18

网址:www.hazq.com

4、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800

客服传真:021-38909778

网址:www.wjasset.com

风险提示: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承诺基金投资最低收益、也不保证基金投资一定赢利,请投资者在充分考虑风险的情况下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新增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为万家社会

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述机构”)签订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0年9月16日起增加上述机构办理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基金代码:A类161912;C类161913)的销售业务。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自2020年9月22日起开放,投资者可于2020年9月22日起在上述机构办理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具体费率以上述机构所示公告为准,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上述机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36

网址:www.ctsec.com

3、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5335

网址:http://www.scstock.com/

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5、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72

网址:www.jyzq.com

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http://www.cmbc.com.cn

10、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800

客服传真:021-38909778

网址:www.wjasset.com

风险提示: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承诺基金投资最低收益、也不保证基金投资一定赢利,请投资者在充分考虑风险的情况下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当本基金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达到或超过1.2000 元时,且该自然年度该类基金份额未进行过收益分配,则该类基金份额必须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前提条件下,本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至少为1次"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 9月17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公告发布当天(2020年9月15日)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

(3)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场外收益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0年9月16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

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 录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http://www.wjasset.com 或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公司控股股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71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思瑞浦于2020年9月11日发布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注:上述基金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0.5%。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0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0年9月1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4009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此处基金主代码指二级市场交易代码。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码为515501。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投资人应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3.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

3.1申购与赎回数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确定。目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

2.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和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或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暂不设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或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与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申购或赎回份额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与赎回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投资人可在申请当日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销售网点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申购当日卖出基金份额与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申购当日未卖出基金份额与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与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分股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等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媒介公告。

投资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因投资人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或现金替代退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人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披露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上的《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