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2020-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90 股票简称:五矿资本 编号:临2020-067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17日,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10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4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近期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修订,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五矿资本 公告编号:2020-068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五矿广场C202-C2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任珠峰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郭泽林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美娜、周书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