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0年9月14日,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灏股份”)控股子公司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绿新”或“乙方”)、参股公司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喜科”或“丙方”)、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馨”或“丁方”)、与云南通盈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通盈”或“甲方”)签订了《合作协议书》,拟出资共同合作设立云南通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合资公司45%股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刘胜贵担任云南喜科董事、公司高管徐萌担任云南喜科董事。故云南喜科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联董事刘胜贵已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以6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出资金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6NT0DA1L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3日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石安公路旁昆明云石商贸城2号楼11-12层1104室
法定代表人:陈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生产;低温加热不燃烧制品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及生产;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互联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香料、香精提取技术研究及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南喜科的股东为上海绿馨和云南恒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绿馨持股49%,云南恒罡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
实际控制人:曹迎辉
历史沿革及发展状况:云南喜科是其股东双方设立,共同借助双方优势,开展烟用香精香料、烟用配套新材料、新型烟草技术、低温加热不燃烧制品等相关技术研发及产品生产销售的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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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刘胜贵担任云南喜科董事、公司高管徐萌担任云南喜科董事。故云南喜科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云南喜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通盈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KTF8N4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7月5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昌源北路1389号航空航天及IT科技园大楼A幢第一楼103-54号
法定代表人:陈浩
经营范围:药品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生产及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股权结构:北京通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石林持有北京通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1.7%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陈雪妹持有其8.3%的股权。
云南通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的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云南通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自贸区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酒制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生产;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制造;农副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大麻成型雾化制品的研发及生产;工业大麻花叶及萃取后渣叶再造香料薄片;工业大麻的研究、开发、推广、加工及工业大麻产品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的公司概况最终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云南通盈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丙方: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合资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如下:
甲方:以现金人民币4,000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40%;
乙方:以现金人民币3,000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30%;
丙方:以现金人民币1,500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15%;
丁方:以现金人民币1,500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15%。
合资公司前期运营费用为2,000万元,由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按持股比例出资。
(二)组织机构
1、合资公司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按照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2、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由甲方委派,3名由乙方、丙方及丁方分别委派;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任期三年,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各方委派的董事如发生变化,应书面通知公司,合资公司按照股东要求进行相应工商变更。
3、合资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人,由甲方委派1名,由乙方、丙方及丁方共同委派1名,1名由职工代表担任。
(三)其他重要条款
合资公司前期运营费用为2,000万元,由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按持股比例出资。
(四)合作期限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各方另行达成一致意见外,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长期。在发生协议约定解除或终止情况下可以提前解除或终止。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30日内补足,否则由此造成合资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合资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合资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合资公司及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资公司注册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享有合资公司的股权,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各方根据自愿、平等原则签署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是公司基于现有业务发展战略布局所做的规划,合作各方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及管理优势,共同探索包括工业大麻成型雾化制品的研发、生产及工业大麻花叶及萃取后渣叶再造香料薄片在电子生物健康产品的市场机会,与公司现有研发成果和业务实现有效协同,优化公司在新型烟草制品、草本非烟产品及工业大麻产业链的布局。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设立合资公司,出于谨慎投资原则考虑,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逐步进行资金投入,合资公司仅为公司参股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预计合资公司短期内不会产生较大盈利。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有助于完善公司产业链,提高公司竞争力为公司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七、与关联方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从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云南喜科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5.64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通盈药业有限公司拟出资共同合作设立云南通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事项,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价格公允,交易安排、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关联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风险提示
若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中需依法经批准后才能开展的项目,尚需取得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需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准为准。本次合作协议设立合资公司探索工业大麻成型雾化制品的研发、生产及工业大麻花叶及萃取后渣叶再造香料薄片在电子生物健康产品的市场机会,后续实施发展可能存在国家政策监管不确定性的风险。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合资公司设立后,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督促并协助合资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保证合资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涉及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履行持续性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钲霖先生召集并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胜贵因与共同投资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2020年9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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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基金自2020年9月16日起恢复申购及定投业务,同时本基金将对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总金额均应不高于1000元。基金管理人本着“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接受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1000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未超过1000元(含)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若有)申请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1000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元(含)的部分给予确认,其余(若有)不予确认。
(2)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他业务仍正常办理。本基金办理大额申购及定投业务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resight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20-1000)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征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公司股票静态市盈率为36.84,动态市盈率为43.49,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征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9月10日、9月11日、9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票静态市盈率为36.84,动态市盈率为43.49,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五、上网披露文件
(一)控股股东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 年1月1日至9月7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各类补助资金共计146,652,391.47元(未经审计),具体内容已分别于2020年7月3日、7月7日、7月14日、8月4日、9月1日、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2020-027;2020-031;2020-036;2020-038;20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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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又收到政府各类补助资金共计2,690,860.06元(未经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各项补助均以现金形式补助,公司均已收到相关款项。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收到的前述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2,690,860.06元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增加公司2020年度税前利润总额。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使用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前述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15日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14日收到董事田戈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田戈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田戈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田戈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增补董事。
公司对田戈先生在担任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为本公司所做出的工作与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5日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9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20年9 月14日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0-052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收到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关于更换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于2019年12月完成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该项目”)工作,东兴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丁雪山、成杰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因保荐代表人成杰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东兴证券决定委派康志成先生(康志成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成杰先生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由丁雪山、成杰变更为丁雪山、康志成。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附:保荐代表人康志成简历
康志成先生:保荐代表人,法学硕士。2015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嘉美包装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新北洋非公开、新北洋可转债、家家悦可转债等再融资项目。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467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0-005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限制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15日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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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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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外,于2020年9月4日通过公司网站(www.rock-chips.com)发布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3日
(3)公示方式:公司网站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电话或当面反映的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间,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人员、业务骨干人员。
5、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酒B;交易代码:150230)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09月11日,酒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17元,相对于当日1.363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25.97%。截止2020年09月14日,酒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43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酒B,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2、酒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酒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酒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酒分级份额(场内简称:酒分级,场内代码:160632)净值和鹏华酒A份额(场内简称:酒A,场内代码:150229)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酒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酒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酒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53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身体及家庭等个人原因,张强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张强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仍继续担任本公司其他管理职务。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0-06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18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0-07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374号):“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提交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你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请在30天内向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6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原保荐代表人童筝先生、李军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其已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更好地履行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职责,申万宏源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荆大年先生、刘强先生接替童筝先生、李军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荆大年先生和刘强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九月十四日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0-058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银证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