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ST劝业 公告编号:2020-063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本部九楼九重天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9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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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长杨川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王晶女士因个人原因请假,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董画天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天津天关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宁女士、梅雪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选举高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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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选举尤明杨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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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选举刘江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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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选举杨睿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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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议案名称:选举张静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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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选举张萱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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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选举寇日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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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选举秦海岩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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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选举白瓅琨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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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议案名称:选举马武申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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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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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高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35019184股,占投票总数的99.9989%。反对8000股,占投票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投票总数的0%。
2.选举尤明杨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35019184股,占投票总数的99.9989%。反对8000股,占投票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投票总数的0%。
3.选举刘江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35019184股,占投票总数的99.9989%。反对8000股,占投票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投票总数的0%。
4.选举杨睿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35019184股,占投票总数的99.9989%。反对8000股,占投票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投票总数的0%。
5.选举张静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35019184股,占投票总数的99.9989%。反对8000股,占投票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投票总数的0%。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张萱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35019184股,占投票总数的99.9989%。反对8000股,占投票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投票总数的0%。
2.选举寇日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35019184股,占投票总数的99.9989%。反对8000股,占投票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投票总数的0%。
3.选举秦海岩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35019184股,占投票总数的99.9989%。反对8000股,占投票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投票总数的0%。
三、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白瓅琨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735019184股,占投票总数的99.9989%。反对8000股,占投票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投票总数的0%。
2.选举马武申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735019184股,占投票总数的99.9989%。反对8000股,占投票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投票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天关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宁、梅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劝业股份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