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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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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2020-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107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份157,399,9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33%)的股东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中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280,6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8,561,2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

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开始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中信出具的《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及《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北京中信拟在减持公告披露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280,6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17日、2020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对北京中信减持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上述事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自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9月10日期间,北京中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158,008股,减持计划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下同),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北京中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北京中信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中信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股东股份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次减持股份为2018年6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形成。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38,561,24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19,280,62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开始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所作相关股份承诺及履行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股份限售承诺

北京中信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时做出相关股份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2、其他相关股份承诺

无。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中信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北京中信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违反大股东减持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中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北京中信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未规定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北京中信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北京中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5、公司将持续关注北京中信后续减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北京中信出具的《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及《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