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0-065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66号2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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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张敏先生主持了本次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朱旭东、尹强、李晨、独立董事芮萌、习俊通、陈臻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陈孟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2020年度为参股公司暨关联人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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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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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涛、金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