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金浦科技创业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20-062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金浦科技创业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投资”)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认购上海金浦科技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浦科创基金”或“基金”)出资总额的10%。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基金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的项目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投资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并积极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管控项目尽调、论证、分析和审核等各个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设立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贯彻落实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促进上海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和长三角地区产业一体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参与投资上海金浦科技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金浦科创基金出资总额的10%。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名称:上海金浦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4JF1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中路786弄5号318室
法定代表人:吕厚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9月29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有限合伙人
1、上海仓繁廪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4BBU3F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路39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义春
成立时间:2020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财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廪杰沣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WB772R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临港长兴科技园)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丽苹
成立时间:2020年3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设计、制作各类广告。(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26WU2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279号二幢
法定代表人:徐木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企业咨询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商务咨询,会务服务,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3452075L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217,573.6503万元
成立时间:2001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户外用品及家具、遮阳用品、工艺品、金属铁制品的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
上述各合作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金浦科技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6亿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金浦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上海金浦智能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浦科创基金的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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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明细与合计存在的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2、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金浦智能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法定代表人:吕厚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7年3月15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金浦智能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63908。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陆亿(600,000,000)元,由全体合伙人缴纳。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于其认为合适的时间宣布进行交割。
合伙企业的首次交割日(即认缴出资缴付日)为2020年9月22日,封闭日为2021年6月22日,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根据实际获得的实缴出资额进行变更登记。
(二)基金期限
基金存续期为7年,其中投资期自首次交割日起算,至以下情形中先发生之日为止:(1)首次交割日起算的第叁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或(2)认缴出资总额(违约合伙人之认缴出资除外;不包括为支付至存续期限届满所需支付的基金费用、支付投资决策委员会在投资期内已经批准的投资项目或对现存的投资项目进行追加投资之目的所做的合理预留)全部使用完毕之日;(3)发生普通合伙人终止事件且替任的普通合伙人未能如约产生;(4)持有有限合伙权益之85%的有限合伙人决定终止投资期。
投资期结束后至存续期限届满的期间为管理及退出期。
为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由有限合伙人代表委员会批准,可将合伙企业存续期延长一次,延长期不超过一年。
(三)管理费
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人负责向合伙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对投资目标实施调查、分析、设计交易结构和谈判,对被投资公司进行监控、管理,制定并实施投资退出方案等与合伙企业管理运作相关的其他事项。管理人向本合伙企业收取管理费。
合伙企业应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主要用于维持基金管理人的日常运作、业务发展和团队建设,主要包括团队薪酬、差旅费、招待费及日常运营费用。
合伙企业的管理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并由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
(1)投资期内,按照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的2%计算而得的年度管理费总额;
(2)管理及退出期内,按照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的1.7%计算而得的年度管理费总额;
(3)基金展期期间无需支付管理费。
(四)投资标的
主要投资领域包括集成电路、新能源、信息科技、新材料、医疗科技和新兴消费。
(五)决策机制
金浦科创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由管理人提名、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并进行任免,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有权对被投资公司的投资或出售进行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投资或出售决议需要全体投委会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各委派1名观察员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六)收益分配
除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外,基金存续期间取得的可分配收入(不包括临时投资取得的收入),应于取得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进行分配,不得直接用于再投资。来源于某一投资项目所得的可分配收入应在所有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合伙人间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 返还合伙人之投资本金:按各合伙人实缴资本比例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合伙人的实缴资本(包括但不限于截至该时点所有已发生的基金费用),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资本;
(2)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在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之后,如仍有余额,则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该项分配称为“优先回报”),直至各有限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8%/年(单利)的优先回报率【在计算优先回报率时,计算期间为各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出资之日(资金分期到位的,按照加权平均方式计算)到收回各该出资之日】回报;
(3)弥补回报:如在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后仍有余额,则应将该余额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达到(优先回报÷80%*20%);
(4) 80/20分配:以上分配之后的余额的80%归于有限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根据以上第(3)、(4)项所得金额称为“绩效分成”。若合伙企业收益未达到8%/年(单利)的优先回报率,普通合伙人无权取得绩效分成。在计算优先回报率时,计算期间为各合伙人实际缴付出资之日(资金分期到位的,按照加权平均方式计算)到收回各该出资之日。
上述的收益分配如果是以现金形式进行,应该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如果处置某投资项目所得的可分配收入不足以全额支付以上(1)或(2),则在合伙人之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分配。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海临港以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为主业,以园区服务、产业投资为两翼,坚持服务于上海自由贸易区临港新片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及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等国家战略,将公司发展与国家重点战略、上海发展战略紧密结合。金浦科创基金主要投资集成电路、新能源、信息科技、新材料、医疗科技和新兴消费等高端产业领域,推动长三角区域企业与产业一体化发展,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契合。通过本次投资,公司将积极利用基金的平台优势和资源整合优势,服务于优质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推动公司下属园区产业及长三角区域企业融合发展。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下属园区高端产业集聚,促进园区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的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1、基金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的项目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投资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并积极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管控项目尽调、论证、分析和审核等各个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设立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