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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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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推选结果的公告

2020-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0-073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推选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一届二次职代会表决通过,由王玲同志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夏明、姜凯耀同志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王玲,女,1975 年 11 月出生,1997 年 7 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同济大学环境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政工师。曾任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代都市建筑设计院党委书记助理、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职。现任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夏明,男,1964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审计师。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主任,审计室主任。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兼监事会秘书。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姜凯耀,男,1983年4月出生,汉族,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学硕士,经济师。2009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兼工团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兼工团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现代设计大厦二楼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伟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屠旋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徐志浩、财务总监吴峰宇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1、2、3项议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方舟、陈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0-075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六人,另外一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一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顾伟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沈立东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龙革先生、徐志浩先生、夏冰先生、周静瑜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聘任王卫东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吴峰宇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6、《关于聘任公司资深总建筑师的议案》

聘任沈迪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资深总建筑师(代行总建筑师职责),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7、《关于聘任公司运营总监的议案》

聘任成红文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运营总监,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8、《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徐志浩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9、《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谢俊士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0、《关于设立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设立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其中:

(1)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召集人:顾伟华

委员:顾伟华、沈立东、屠旋旋、卓福民、朱建弟、盛雷鸣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卓福民

委员:卓福民、顾伟华、盛雷鸣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盛雷鸣

委员:盛雷鸣、朱建弟、卓福民

(4)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召集人:朱建弟

委员:朱建弟、盛雷鸣、王玲

(5)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

召集人:沈立东

委员:沈立东、卓福民、屠旋旋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授予对象因工作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

附件:

顾伟华先生简历

顾伟华,男,1965年3月出生,汉族,全日制研究生,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市市政局总工程师,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沈立东先生简历

沈立东,男,1968年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建筑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总建筑师。

龙革先生简历

龙革,男,1968年5月出生,汉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2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华建集团副总经理。

徐志浩先生简历

徐志浩,男,1965年4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在职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华建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夏冰先生简历

夏冰,男,1968年12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4年4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华建集团副总经理。

周静瑜女士简历

周静瑜,女,1973年4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在职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华建集团副总经理。

王卫东先生简历

王卫东,男,1969年1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6年5月参加工作,2007年10月加入九三学社,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现任华建集团总工程师。

吴峰宇先生简历

吴峰宇,男,1975年12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会计硕士,正高级会计师,1999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华建集团财务总监。

沈迪先生简历

沈迪,男,1960年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现任华建集团资深总建筑师。

成红文先生简历

成红文,男,1963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华建集团运营总监。

谢俊士先生简历

谢俊士,男,1980年4月出生,汉族,籍贯福建泉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济师,2006年2月参加工作,200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华建集团证券事务代表(副主任级)。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0-076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四名,实到监事四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选举黄小路监事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关于修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上表所有显示红色字体加粗文字为修改内容。

《关于修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9 月16 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0-077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由王玲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夏明先生、姜凯耀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资深总建筑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运营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设立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黄小路监事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顾伟华;

2、董事会成员:顾伟华、沈立东、屠旋旋、卓福民(独立董事)、朱建弟(独立董事)、盛雷鸣(独立董事)、王玲(职工董事);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召集人:顾伟华;

委员:顾伟华、沈立东、屠旋旋、卓福民、朱建弟、盛雷鸣;

2、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卓福民;

委员:卓福民、顾伟华、盛雷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盛雷鸣;

委员:盛雷鸣、朱建弟、卓福民;

4、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召集人:朱建弟;

委员:朱建弟、盛雷鸣、王玲;

5、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

召集人:沈立东;

委员:沈立东、卓福民、屠旋旋;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黄小路;

2、监事会成员:黄小路、周青、夏明(职工监事)、姜凯耀(职工监事);

四、公司第十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结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总经理:沈立东;

2、副总经理:龙革、徐志浩、夏冰、周静瑜;

3、总工程师:王卫东;

4、财务总监:吴峰宇;

5、资深总建筑师(代行总建筑师职责):沈迪;

6、运营总监:成红文;

7、董事会秘书:徐志浩(兼);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部分董事及相关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因工作安排原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张桦先生、李安女士不再担任董事及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张桦先生、李安女士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公司董事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0-078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67,2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为2019年3月20日,授予激励对象339人,授予价格为5.86元/股,实际授予数量为1,291.94万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四条“激励对象因正常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解除限售条件的,可解除限售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半年内解除限售;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徐峰因正常调动离开公司,应对激励对象徐峰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7,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徐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和其它说明

1、回购数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尚在办理中。

上述所有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33,901,758股变更为533,834,558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33,834,558元人民币。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2、回购价格

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86元/股调整为4.61元/股。

3、股东大会授权

根据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三、预计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尚在办理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533,834,558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33,834,558元人民币。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激励对象中徐峰因正常调动已离开公司,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十四、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鉴于公司激励对象徐峰因正常调动已离开公司,则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7,2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了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合计67,200股。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

本所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合法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公司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0-07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徐峰因正常调动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拟对上述1名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7,2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533,901,758股减少至533,834,558股,注册资本由533,901,758元人民币减少至533,834,558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