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宪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512,348股,占公司总股份本的比例为11.10%,孙宪法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孙希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7,822,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2%。
为开展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投资,孙宪法先生委托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了“中泰资管977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拟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将其所持1,200万股公司股份过户至“中泰资管977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委托资产由管理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权限内进行管理。
本次非交易过户事项及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运作不会导致孙宪法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孙宪法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33,512,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1.10%。本次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限制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