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9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0-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0年9月14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以下网站上刊登:

1、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2、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0-040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577号),银保监会已核准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修订。

本公司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监管机构最新颁布的监管规则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发布的《新华保险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其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公告编号:临2020-059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转债代码:110059 转债简称:浦发转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张宜临先生的辞呈。由于已届退休年龄,张宜临先生辞去公司职工监事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辞呈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宜临先生与公司监事会之间无意见分歧。

公司监事会对于张宜临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5日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0-065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9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35次发审委会议对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0-050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38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与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内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内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二级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0年9月14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650亿元,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4.20%。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行的二级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0-05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2020年8月新增房地产项目1个,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鸿立东方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政府平台招拍挂出让)取得了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竹海岭上G地块,地块编号:宜地(2020)30号。该项目四至范围为东为规划道路、南为丁张公路、西为红卫壹号、北为现状空地。项目用地面积为18646平方米。容积率为不高于0.8。计容建筑面积为1491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4083万元。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93%权益。

上述新增房地产项目数据,由于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目前披露的数据在未来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上述新增房地产项目数据仅供广大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0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静安铂尔曼酒店六楼会议室 (上海静安区梅园路33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朱戟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游广律师担任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所有议案时对相关候选人采用累积制进行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志强、游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 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20-031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9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会议于2020年9月15日在上海静安铂尔曼酒店六楼会议室(上海静安区梅园路330号)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全部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20-032公告);

选举郑元湖先生担任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于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20-032公告);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变动情况,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郑元湖、王力群(独立董事)、严杰(独立董事)、陈乃蔚(独立董事)、朱戟敏、杨国平、李仲秋、薛宏、张正组成,郑元湖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王力群(独立董事)、严杰(独立董事)、郑元湖组成,王力群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乃蔚(独立董事)、王力群(独立董事)、郑元湖组成,陈乃蔚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严杰(独立董事)、陈乃蔚(独立董事)、朱戟敏组成,严杰任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不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于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退休离任的议案》。

叶跃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自即日起退休离任。公司财务总监职责由公司董事、总裁朱戟敏先生代为履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 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20-032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选举郑元湖先生担任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郑元湖先生,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部分组成人员进行如下调整: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郑元湖、王力群(独立董事)、严杰(独立董事)、陈乃蔚(独立董事)、朱戟敏、杨国平、李仲秋、薛宏、张正组成,郑元湖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王力群(独立董事)、严杰(独立董事)、郑元湖组成,王力群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乃蔚(独立董事)、王力群(独立董事)、郑元湖组成,陈乃蔚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严杰(独立董事)、陈乃蔚(独立董事)、朱戟敏组成,严杰任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不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九月十五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李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2,22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45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李红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李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6,2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5%。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1、李红女士于2020年2月27日发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0-010),当时公司总股本为321,075,826股,李红女士持股数量151,59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472%。

2、因公司实施完成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李红女士持股数量增加至212,226股。此外,因公司增发股份,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71,570,811股,上述减持主体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9/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 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记名式投票表决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宁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解长青、独立董事张中新、程昔武先生因公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按《公司章程》规定,安广实先生、张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汪大联 姜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0-097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石大胜华 股票代码:603026)于2020年9月11日、9月14日、9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亏损。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营收173,484.56万元,同比下降25.90%;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3.07万元,同比下降118.80%;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4,564.42万元,同比下降120.52%。

●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近期碳酸二甲酯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但价格波动的可持续性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征求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目前股价涨幅较大,可能导致公司终止筹划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 年9月11日、9月14日、9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1、经营业绩

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亏损。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营收173,484.56万元,同比下降25.90%;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3.07万元,同比下降118.80%;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4,564.42万元,同比下降120.52%。

2、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工业级碳酸二甲酯下游主要应用于生产聚碳酸酯、环保油漆涂料。近期碳酸二甲酯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但价格波动的可持续性具有不确定性,我公司碳酸二甲酯产品现阶段大部分执行长单客户的订单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并未跟市场报价一致,同时,近期碳酸二甲酯的主要原材料环氧丙烷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导致碳酸二甲酯的盈利能力反而下降。公司基础化工业务经营状况尚未出现改善迹象。截止目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仍出现大幅度下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征求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目前股价涨幅较大,可能导致公司终止筹划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4、除此之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核实,“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石大胜华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1、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利”);

被担保人名称:2、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租赁”)。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1东方富利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亚洲”)申请1.00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为被担保人2天津租赁分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天津”)申请1.5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截止本日,本公司对被担保人1东方富利的担保余额为3.50亿美元,对被担保人2天津租赁的担保余额为5.32亿元人民币。

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富利拟向工银亚洲申请1.00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为该融资提供担保;天津租赁拟分别向交行天津申请1.5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向上海银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本公司分别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2020年7月1日起一年内,本公司可为被担保人1东方富利提供余额不超过6亿美元的担保,可为被担保人天津租赁提供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1:

1.名称: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香港

4.主要负责人:李兵

5.注册资本:1.4亿元港币

6.经营范围:船舶租赁

7.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97亿美元,净资产2.69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3.97亿美元,负债总额为9.27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77.50%;2019年营业收入为0.53亿美元,净利润为0.19亿美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41亿美元,净资产2.82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4.00亿美元,负债总额为9.59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77.31%;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0.35亿美元,净利润为0.15亿美元。

被担保人2:

1.名称: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814

4.主要负责人:蒋仲

5.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租赁咨询;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2.1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1.54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4.85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0.64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4.14%;2019年营业收入为1.8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68亿元人民币。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2.5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1.82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6.93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0.70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3.65%;2020年1-6月份营业收入为0.8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28亿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东方富利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工银亚洲申请1.00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拟为东方富利的该笔融资项目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天津租赁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分别向交行天津申请1.50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向上海银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本公司拟为天津租赁该两笔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银行借款融资可以为被担保人及时补充营运资金,保证其平稳发展。本次三项担保均在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担保额度内,且被担保人都属于公司100%全资子公司,该三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31.53亿美元和93.72亿元人民币,共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21.37%,净资产比例约为127.54%。

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30.67亿美元和75.84亿元人民币,共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19.72%,净资产比例约为117.73%,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目前尚未开庭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224,660,111.49元(借款本金)

● 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无法准确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2020年9月14日,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鹏起”)收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洛阳中院”)于2020年8月26日签发的《应诉通知书》([2020]豫03民初122号)及2020年9月11日签发的《传票》([2020]豫03民初122号)等文件,获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洛阳鹏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鹏起”)因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洛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受理法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被告一:洛阳鹏起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二: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张朋起

被告四:宋雪云

二、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事实与理由:

被告洛阳鹏起于2014年5月22日与原告建立信贷关系,2016年8月30日,其在原告处办理项目贷款1笔,金额2.5亿元,期限5年,到期日为2021年5月20日。贷款以被告*ST鹏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追加被告洛阳鹏起土地房产抵押,追加被告张朋起及其配偶宋雪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上2.5亿元贷款,被告于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先后分9笔提款完毕。原告已履行放款合同义务。鉴于被告违反合同义务,原告依据合同已经宣布贷款整体提前到期。以上被告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故诉至洛阳中院。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洛阳鹏起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24,660,111.49元及利息(利息计算办法:截止2020年3月20日,应偿还的利息为6,004,564.10元;其余利息以224,660,111.49元为本金,按年利率7.8375%,自2020年3月21日起计算至还本付息之日止)。

2、判令原告依法以被告洛阳鹏起贷款抵押物依法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

3、判令被告*ST鹏起及张朋起、宋雪云依法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诉讼开庭时间

本案将于2020年10月10日开庭审理。

四、诉讼担保相关事项

2016年5月16日,公司与工商银行洛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洛阳鹏起的上述债务在2.6亿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6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0日。该次担保均未超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为洛阳鹏起提供的年度担保额度。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高度重视本案,将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报备文件:

1、《应诉通知书》([2020]豫03民初122号)

2、《传票》([2020]豫03民初122号)

3、《民事起诉状》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20-098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0-059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0-057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