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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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公司年度及半年度报告

注: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近年来,公司调整发展战略,确立了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技术含量高、科技附加值高的战略领域,对部分业务板块的业务规模予以调整,也使得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增加。为满足日益增加的资金需求,公司部分依靠借款的方式筹措资金,致使目前公司借款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未来,随着公司产业链进一步向上下游拓展,公司规模将进一步发展和扩张,对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目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及通过经营累积所获得的自有资金已较难支撑公司进一步扩张和发展的需要,因此本次募集资金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缓解公司未来发展和扩张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夯实基础。

3、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公司借款金额,从而降低利息支出,提升盈利能力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利息费用分别为6.79亿元、7.29亿元、7.47亿元和3.16亿元,呈逐年增长趋势,较高的财务成本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利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公司借款金额,进一步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为未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同时有利于及时抓住产业升级转型和发展的机遇,顺利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可有效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开拓,巩固公司领先的市场地位,进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均将增加,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可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提高公司财务的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净资产规模的上升,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会受到一定影响,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收入和利润水平将逐步上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盈利稳定性将不断增强。

发行前后公司偿债指标变化情况如下表:

注:财务数据以2020年6月30日为准,假设发行前后除募集资金外,无其他影响财务指标变动的因素。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充实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对于公司增强竞争力和长期战略发展是必要的。

3、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合法,条款设置合理,协议所约定的认购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4、关联人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定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20年9月1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为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化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非公开发行综合考虑了公司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充实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对于公司增强竞争力和长期战略发展是必要的。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36473 债券简称:16中化债

债券代码:163963 债券简称:中化债Y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确定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股份”)。本公司特此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中化股份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中化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公告编号:2020-049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1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凯晨世贸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12日

至2020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希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1.1 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以及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办

理登记手续;

1.2 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1.3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2、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清北路233号中化国际广场12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0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六、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1-31768831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清北路233号中化国际广场12层

邮政编码:200125

2、根据有关规定,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各自登记材料的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