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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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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苏州恒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备忘录》的公告

2020-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9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张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玲芝女士的通知,为了顺利推进股份转让交易的实施,需进一步明确已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号)中涉及股份转让交易方案、交易实施步骤等事项,因此其于2020年9月14日与苏州恒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恒好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备忘录》,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

甲方1:马玲芝

身份证号:3205021962********

甲方2:张亦斌

身份证号:3205021964********

乙方:苏州恒好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MA21Y1RF4D

公司住所:张家港保税区进口汽车物流园改装基地1幢3楼

法定代表人:华伟

1、股份转让情况

1.1 股份转让具体安排

(1)依据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各方同意按下述时间和比例完成两笔股份交割:

(2)乙方拟持有目标公司343,667,404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25%,以下简称“目标股份”),其中以协议转让方式获得334,559,546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24.3375%),乙方拟持有股份和协议转让股份的差额9,107,858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0.6625%)定义为差额股份(1)。

(3)若在2022年04月30日前,因甲方原因导致目标股份未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对于目标股份和已过户股份间的股份定义为差额股份(2)。

(4)对于差额股份(1),甲方、乙方一致同意,于2022年04月30日前,甲方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对应的差额股份至乙方。对于差额股份(2),甲方、乙方一致同意,于2022年12月31日前,甲方需应乙方要求,甲方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对应的差额股份至乙方。

2、本次交易总体方案及交易实施步骤

2.1 本次交易总体方案为乙方以承债方式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股份,以获得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具体承债范围为:甲方通过目标公司股票质押融资向股票质押融资债权人融入的尚未偿还的股票质押融资债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承债总金额即受让目标股份的交易对价为不超过800,000,000元(人民币捌亿元整),交易对价以甲、乙双方和股票质押融资债权人签署的三方协议为准。

2.2 鉴于目标股份存在司法冻结、债权人质押以及减持限制等影响目标股份过户的因素,为达成本次交易之目的,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分步实施的方案,各相关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按照如下步骤实施本次交易:

(1)与质权人达成书面一致处理意见

本备忘录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当与股票质押融资债权人开展积极、有效沟通,并就目标股份质押及对应的质押融资债务达成一揽子处理方案,促使甲、乙双方本次拟实施目标股份交易所涉及的债务承担及目标股份过户等事宜获得股票质押融资债权人书面同意;

甲、乙双方应当于本备忘录签署之日起的2个月内,与股票质押融资债权人达成一揽子处理方案,并签署书面三方协议,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延长1个月。

(2)解除司法冻结

在与股票质押融资债权人达成一揽子处理方案,并签署书面三方协议后1月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解除目标股份之上存在的部分司法冻结等相关限制目标股份交易的障碍,确保目标股份为可交易、可过户之股份。

(3)目标股份协议转让确认申请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备忘录2.2条之(1)、(2)两项步骤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同时结合与股票质押融资债权人签署的书面三方协议,在确定历次可实施协议转让的目标股份具体数额的基础上,向深交所完成目标股份分次协议转让所需的全套申请材料报送,并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要求补充、修订相关申报材料,促使协议转让事宜取得深交所的确认意见书等核准文件。

如因目标股份限售、监管机构减持政策变更及减持监管等原因,导致甲方1、甲方2内部之间的实际可减持数量无法满足本备忘录第1.1条之规定的,甲方1、甲方2可就前述内部拟减持数量进行调整,并分次实施相关协议转让,以促使乙方尽快实现目标股份的受让。

(4)目标股份过户申请

自本次协议转让事宜取得深交所的确认意见书等相关核准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向登记结算机构提供本次股份转让所需的全套申请材料,促使目标股份完成变更登记,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变更登记证明;

双方确认,就目标股份完成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对应目标股份转让的交割日。除本备忘录另有约定外,交割日前,该部分目标股份的权利和义务、风险及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自交割日(含当日)起,该部分目标股份的权利和义务、风险及责任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应当积极促使前述交易步骤按照本备忘录的要求执行,并及时向双方通报交易执行进度情况;同时,前述交易实施过程中,涉及相关信息披露的,甲、乙双方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深交所的信息披露规则,严格履行各自的信息披露义务。

3、交易对价及债务承担

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目标股份的交易对价以甲、乙双方和股票质押融资债权人签署的三方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准;

乙方本次承债式收购目标股份的交易对价需严格限定在800,000,000元以内,如甲方股票质押融资债务的规模超过800,000,000元的,超出部分的债务由甲方自行与股票质押融资债权人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对超出部分不予承担。

3.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第一笔目标公司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当日,乙方开始承担相应股票质押融资债务的本金;首次过户完成之后的目标股票质押融资债务以及甲方为乙方承债继续提供质押担保的110,768,544股股票对应债务的利息由乙方承担。

3.3 为保证本次承债式收购股份的完成,甲方同意根据本备忘录转让目标公司总股本25%股份给乙方后,将甲方在目标公司剩余的110,768,544股股票为乙方的承债继续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为此,乙方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就甲方以该110,768,544股股票对应的股票质押融资债务,向股票质押融资债权人进行偿还完毕,并协助完成办理甲方对应股份质押的解除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按照110,768,544股股票对应的股票质押融资债务要求乙方立即偿还,且乙方需另外向甲方支付100万元违约金以及赔偿甲方因此而发生的一切合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4 鉴于债务承担事宜需取得股票质押融资债权人同意,最终债务承担方案将以甲方、乙方、股票质押融资债权人三方签署的一揽子处理方案为准。

3.5 对于目标公司因正常业务开展、经营所形成的应收款、负债、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等途径已披露或未披露)等,由目标公司清收及承担,甲方承诺全力配合乙方。

3.6 甲方保证目标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或为大股东担保事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如有(除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外),由甲方负责承担。

3.7 乙方在取得目标公司控股权之日起,同意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21年12月31日前解除或替换甲方为目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债务所提供的个人担保,如遇债权人不同意的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承诺与保证

4.1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

(1)具有完全的权利签署和履行本备忘录,签署本备忘录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其就本备忘录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任何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承诺或其他对其适用的法律文件中的任何约定或规定;

(2)本备忘录一经甲乙双方签署即告成立并生效,双方应严格根据本备忘录的约定履行本备忘录中各自的义务;

(3)根据本备忘录约定的各自义务与责任,分别完成目标股份司法冻结解除、质权与债务承担问题,并按时提出目标股份协议转让确认申请、目标股份过户申请等,相互之间积极配合,提供完成本次股份转让所需要的应由其出具和/或提供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4.2 甲方单独承诺:

(1)已公告及向乙方单独披露之全部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目标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及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的编制均系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符合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目标公司在该等报表日期或所涵盖期间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和债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在向乙方完成全部目标股权的过户转让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主动减持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

(3)目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完成前,保持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人员的稳定;

(4)目标股份过户完成后,无条件配合乙方对目标公司实施资产处置(如有)。

4.3 乙方单独承诺:

(1)已经获得签署本备忘录以及履行本备忘录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授权;

(2)如本次交易涉及资金支付的,其用于实施本次交易的相关资金来源合法。

5、业务约定

5.1 上市公司应将通信及相关制造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产品、注塑产品、机柜、线束、锂电外包材料(钢壳、盖帽)、数据中心业务)装入全资子公司“苏州新海宜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信子公司”,该公司具体注册资本金以目标公司实际货币出资额和设备评估值总额作为注册资本金为准进行调整),由原经营团队经营。

5.2 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和授信额度,融资成本由子公司承担。如确因业务发展需要,需要提高授信额度,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承诺在经营期间,该子公司每个完整会计年度经营性净利润为正。如经营性净利润为负,甲方承诺于审计报告出具后1个月内予以补足至子公司,如不能补足,目标公司有权将子公司予以出售或处置并要求甲方将上一年利润补足为正。

5.3 乙方承诺在完成对目标公司控股两年内,如甲方提出需要,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决策程序的前提下,乙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将通信子公司从目标公司剥离,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

5.4 乙方承诺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决定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通家”)进行重组。若重组成功,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后,乙方可将汽车相关业务注入至陕西通家,恢复陕西通家正常经营。

6、目标公司治理及材料交接

6.1 乙方于《股份转让协议》第三条约定完成第一笔股份转让交割手续完成后10日内有权向目标公司提名3名董事人选,在2021年12月31日前,乙方不对甲方已提名的在任3名董事提出罢免。

6.2 在乙方解除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10,768,544股股票质押后,甲方将配合乙方完成目标公司董事会改选,乙方有权提名5名董事人选,在第七届董事会改选前,乙方不对甲方已提名的1名在任董事提出罢免。

6.3 为避免歧义,在甲方持有目标公司110,768,544股股票解除质押前,甲乙双方均不提议改变董事会席位人数,3名独立董事保持现状。甲乙双方均不支持甲、乙双方以外的其他目标公司股东向目标公司提名董事人选。

6.4 甲方承诺未来在未取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自行或通过他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6.5 甲方承诺,在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一笔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后至全部约定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的期间,放弃行使25%目标股份剩余应过户还未过户股票对应的股东大会表决权。

7、违约责任

7.1 本备忘录正式签订后,甲方1、甲方2、乙方均应当严格按照本备忘录第二条约定的交易实施步骤履行各自义务。

7.2 本备忘录正式签订后,甲方1、甲方2、乙方均应当严格按照本备忘录约定履行其他相关义务,一方无正当事由未依照本备忘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相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延迟履行超过30日的,相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7.保密责任

除根据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的,对因参与、实施本次交易所获得的相关信息,甲、乙双方均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玲芝女士与苏州恒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备忘录》,有利于顺利推进股份转让交易的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引入投资者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与股东优势资源协同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其他事项

1、鉴于债务承担事宜需取得股票质押融资债权人同意,最终债务承担方案将以交易双方和股票质押融资债权人签署的一揽子处理方案为准。本次股份转让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正式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苏州恒好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键先生。

3、本次股权转让尚需与质权人签署三方协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4、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预计不涉及有权部门的事前审批,但需履行交易各方的审核决策程序。

5、本次股权转让合同后还需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并由财务顾问机构发表意见。

6、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9月1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华建盈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建盈富”)通知,华建盈富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华建盈富就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作出承诺:“在本次重组之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至本次重组完成后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变动明细;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国都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3、国都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解除质押协议。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0-085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苏州恒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备忘录》的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0-066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5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东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大处”)于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累计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2,02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20-073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09日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鉴于本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特殊情况,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09月16日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直接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鉴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属于紧急情况下召开的临时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堂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主营业务变更为双主营业务协同发展和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同意公司名称由“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蓝黛传动”变更为“蓝黛科技”,公司英文名称由“Chongqing Landai Powertrain Corp., Ltd.”变更为“Landai Technology (Group) Corp., Ltd.”,英文简称由“Landai Powertrain”变更为“Landai Technology”,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同意公司经营范围由“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及核定进出口商品目录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械加工,生产机械模具。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齿轮、轴;汽车用精密铸件。”变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及核定进出口商品目录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械加工,生产机械模具。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齿轮、轴;汽车用精密铸件;电子元器件制造;光学玻璃制造;企业总部管理”。

上述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于2020年09月1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向相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相关《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9月16日

附件: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20-075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9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登载了《董事会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1),公司定于2020年09月28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09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朱堂福先生向公司提交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09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核查,控股股东朱堂福先生截至本披露日持有公司196,260,3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12%,其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股东增加的临时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于2020年09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0年09月11日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董事会现将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09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5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9月28日09:15一09:25,09:30一11:30, 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9月28日0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09月22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09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署〈工业项目投资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司子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对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合作事项增加反担保方式的议案》。

4、《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议案1-3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4-5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中相关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议案公告具体内容分别于2020年09月11日、2020年09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0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以上投票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地点: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信函邮寄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02760;

传真号码:023-41441126;

邮箱地址:landai@cqld.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箱地址:landai@cqld.com

联系人:卞卫芹、张英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9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5

2、投票简称:蓝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0年0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一09:25,09:30一11:30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9月28日0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单位(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上述议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未填、错填、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以及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公告 编号:2020-076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冠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港币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台冠科技(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冠贸易”)。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近日,子公司台冠科技完成了香港全资子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及《商业登记证》,具体注册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 台冠科技(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OP GROUP TECHNOLOGY(HONG KONG)TRADE CO.,LIMITED

2、注册地址: RM 517 NEW CITY CTR 2 LEI YUE MUN RD KWUN TONG KOWLOON

3、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4、业务性质:电子产品进出口贸易

5、注册证明书编号:2975083

6、商业登记证号码:72203301-000-09-20-6

二、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公司子公司台冠科技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布局的需要,旨在加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为公司触控显示业务海外业务的开展提供有效通道,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子公司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资金来源系子公司自有资金,且投资金额较小,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期来看,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业务需要,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有积极的助推作用。

2、可能存在的风险

香港地区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大陆存在较大区别,可能给香港子公司的设立和后续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香港当地法律和政府政策,尽快熟悉并适应香港的商业和文化环境,依法合规开展子公司设立工作和后续的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将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求为投资者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2、香港子公司相关《公司注册证明书》及《商业登记证》。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20-074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0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主营业务变更为双主营业务协同发展和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的说明

1、变更前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

中文名称: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 Landai Powertrain Corp., Ltd.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英文证券简称:Landai Powertrain

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及核定进出口商品目录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械加工,生产机械模具。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齿轮、轴;汽车用精密铸件。

2、变更后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

中文名称: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andai Technology (Group) Corp., Ltd.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英文证券简称:Landai Technology

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及核定进出口商品目录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械加工,生产机械模具。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齿轮、轴;汽车用精密铸件;电子元器件制造;光学玻璃制造;企业总部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的原因说明

1、公司主营业务变更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为汽车变速器总成、变速器齿轮及壳体等零部件、汽车发动机缸体及摩托车主副轴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归属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为动力传动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确立了自己在汽车动力传动业务领域中的市场地位。近年来,公司根据拓展新业务,力争实现新的盈利增长点的发展战略,在坚持做好现有主业的同时,积极寻找新的发展机会,公司自2018年下半年起积极尝试拓展新业务领域,顺应乘用车智能化发展方向,开始涉足显示模组、触控模组相关业务,着手投资建设“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生产基地项目”;同时拟通过兼并重组与公司现有业务产生协同效应的相关标的,以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019年04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04月23日核发的《关于核准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18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2019年05月20日,公司收购完成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冠科技”)89.676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台冠科技99.6765%股权,台冠科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冠科技主要从事触摸屏及触控显示一体化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工控终端、车载电子、物联网智能设备等领域。台冠科技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电子元器件制造行业。本次重组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展触控显示业务上下游产业链,有效形成了公司触控显示业务板块的产业布局,从而助力公司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公司主营业务从现有的动力传动业务转变成动力传动业务和触控显示业务双主业协同发展的业务格局。

2、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设置调整情况

基于公司优化和扩大了业务范围,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强化公司在战略投资、资本运作、子公司管控等方面的管理职能,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状况,于2019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进行部分调整的议案》,公司优化内部组织架构,成立了动力传动事业部、触控显示事业部,全面实行了集团化管理。

3、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分析

台冠科技自2019年06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新增触控显示业务给公司带来较好的业绩贡献。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13,646.42万元,其中2019年6-12月触控显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为63,243.37万元,占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5.65%;2020年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84,487.39万元,其中触控显示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为59,952.20万元,占2020年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70.96%,触控显示业务已成为公司主要业务。未来随着公司触控显示业务加强上下游产业链合作,共享技术、经验和下游客户资源,优势互补,将形成盖板玻璃、触控屏、显示模组及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的全产品生产模式,进一步提升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触控显示业务规模及市场竞争力。

综上,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汽车动力传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原名称“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证券简称“蓝黛传动”带有较强的汽车动力传动产品提示,鉴于公司主营业务已由动力传动业务变更为动力传动业务、触控显示业务双主业发展模式,目前的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已不能准确体现公司经营业务实际情况,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经营范围,旨在向投资者、客户及潜在的客户展示公司已由单一的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变为了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电子元器件制造行业双主业,有利于巩固和深化公司触控显示业务板块的产业布局。因此,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经营范围符合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战略布局的实现。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主营业务已由动力传动业务变更为动力传动业务、触控显示业务双主业发展模式,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能更好地体现公司目前的业务布局及发展方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与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此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证券代码“002765” 保持不变。

2、本次拟变更的公司名称已取得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国)名内变字[2020]第24244号)。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证券简称变更等事宜,变更后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证券简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登记结果为准。上述事项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及最终批准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