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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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易方达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为“AI智能”。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易方达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的日常申购,需按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目前的最小申购单位为100万份基金份额。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时,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的日常赎回,需按最小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目前的最小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时,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传真:0431-85096795
网址:www.nesc.cn
(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丁敏
联系电话:010-59355997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传真:010-56437030
网址:www.foundersc.com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6)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www.glsc.com.cn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1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联系电话:0471-4972675
客户服务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1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传真:025-83387523
网址:www.htsc.com.cn
(12)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姜志伟
联系电话:0451-87765732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
传真:0451-82337279
网址:www.jhzq.com.cn
(1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2031529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095
网址:www.zts.com.cn
(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联系电话:010-85130554
客户服务电话:95587或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变更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和《易方达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或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办券商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的股票和现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可用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基金销售机构受理的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以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其中对于深市组合证券及深市现金替代部分,深市组合证券T日日终过户,深市现金替代部分采用净额担保交收;对于沪市组合证券所对应的现金替代部分采用净额担保交收;申赎份额于T日日终完成登记和注销;现金差额、现金替代退补款部分采用代收代付方式。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基金份额与深市组合证券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与深市组合证券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补款。因投资者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或现金替代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者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申购与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
(5)申购、赎回的对价
1)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的数额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3)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示例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6)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 公司”)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军工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军工分级,基金代码:502003;易方达军工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军工A,基金代码:502004,易方达军工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军工B,基金代码:502005)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0年9月7日起,至2020年10月16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易方达军工分级A类份额、B类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易方达军工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军工分级、军工A与军工B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10月19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开市复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下一交易日开市恢复交易。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
易方达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方达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0年9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0年9月18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180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5日披露《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北京博睿赛思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司拟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博睿赛思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睿赛思”)100%股权,并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85号),现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事项回复公告如下:
1、本次出售博睿赛思100%股权的具体背景及原因,是否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回复:
(一)本次出售的背景及原因
①近两年,互联网广告行业的监管政策基本完善,流量红利逐渐消失,加上中小型广告企业竞争激烈,大型广告企业也积极抢占博睿赛思原有的订单市场;广告主的广告投放需求及预算大幅度减少以及博睿赛思业务模式的调整等因素导致博睿赛思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出现明显下滑;
②公司出售博睿赛思100%股权同时也是基于公司战略调整升级的需要,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聚焦,更好地配置公司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公司本次拟对博睿赛思进行的整体剥离,将降低公司运行成本,集中精力发展主业,同时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将根据挂牌情况适时推进本次交易,履行完整的决策程序,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挂牌出售事宜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将根据挂牌情况适时推进本次交易,并在具体实施交易中,由管理层根据挂牌情况和届时公司的情况综合判断确定调价幅度等。本次交易将履行完整的决策程序,将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交易对方及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内容,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你公司于2016年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博睿赛思100%股权,形成商誉7.70亿元。博睿赛思2016年至2018年实际业绩完成率分别为101.45%、101.94%和101.89%。2019年度博睿赛思实现营业收入30,453.50万元,同比下滑46.80%,实现净利润447.92万元,同比下滑96.15%。2019年度评估显示博睿赛思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为199.86万元,你公司据此对博睿赛思全部商誉计提了减值损失。请你公司详细说明:
(1)补充披露本次评估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的评估方法、参数等;
回复:
(一)、评估方法
A、方法的选择和确定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一企业价值》规定,“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受国内流通市场条件的限制,评估师无法取得足够的、可参照的、类似的在现金流量、增长潜力、风险、技术和经营等方面与被评估单位类似交易案例资料,不具备市场法评估的比较条件,故不适合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通过对被评估企业的调查了解,被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是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量化,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故此次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由于被评估企业持续经营,被评估对象具有预期获利能力,被评估企业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在充分考虑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基础上,在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同时,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B、资产基础法
a、流动资产
①货币资金
● 银行存款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将银行存款清查评估明细表中各银行账户金额与对账单、银行询证函进行核对,外币按评估基准日的国家外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值,经核对,金额一致,确认该账户的银行存款数。以经核实的账面金额作为评估值。
● 其他货币资金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将其他货币资金清查评估明细表中各项目金额与对账单、银行询证函等外部证据进行核对,如核对一致,则确认该其他货币资金金额。以经核实的账面金额作为评估值。
②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通过核实原始凭证、了解应收预付款项的内容及发生时间,核实账面余额的数值,并进行账龄分析和变现可行性判断。按个别认定法逐项认定,通过综合分析应收账款的预计可收回金额确定应收款项的评估值。
③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为增值税留抵税额等,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核实其入账依据的真实性、合理性等,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b、非流动资产
①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人员收集了被控股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章程、验资报告、财务报表等资料,对控被股单位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按照被投资单位净资产评估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②设备类资产
对于委估范围内电子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即:对早期生产的或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目前已无同类型号的电子设备则参照近期二手市场行情确定评估值。
③长期待摊费用
以被评估单位尚存的资产或权益价值作为评估值。
④递延所得税资产
以被评估单位尚存的权益价值作为评估值。
c、负债
负债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等,以审定后的金额为基础,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实,判断各笔债务是否是委估单位基准日实际承担的,债权人是否存在,以基准日实际需要支付的负债额来确定评估值。
C、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成基准日的现值,求得被评估单位在基准日时点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长期权投资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采用收益法评估中,要求被评估企业价值内涵和运用的收益类型以及折现率的口径必须是一致的。
a、关于收益类型一一自由现金流
本次评估采用的收益类型为企业全部资本所产生自由现金流,自由现金流等于企业的无息税后净利润(即将公司不包括利息收支的利润总额扣除实付所得税税金之后的数额)加上折旧及摊销等非现金支出,再减去营运资本的追加投入和资本性支出后的余额,它是公司所产生的税后现金流量总额,可以提供给公司资本的所有供应者,包括债权人和股东。
b、关于折现率
有关折现率的选取,本次评估采用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估价模型(“WACC”)。WACC模型可用下列数学公式表示:
WACC= ke×[E÷(D+E)]+kd×(1-t)×[D÷(D+E)]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E=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
D=债务资本的市场价值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时,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CAPM模型是普遍应用的估算投资者收益以及股权资本成本的办法。CAPM模型可用下列数学公式表示:
E[Re] = Rf1 +β (E[Rm] - Rf2) + Alpha
其中:E[Re] =权益期望回报率,即权益资本成本
Rf1=长期国债期望回报率
β=贝塔系数
E[Rm] =市场期望回报率
Rf2=长期市场预期回报率
Alpha =特别风险溢价
(E[Rm] - Rf2)为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称ERP
c、关于收益期
博睿赛思公司业务不受产业政策的限制,因此评估可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本次预测期自2020年5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及以后年度与2024年持平。
本次评估通过将自由现金流折现还原为基准日的净现值,确定出评估基准日的企业全部资本(含投入资本和借入资本)的公允价值,再扣减企业借入资本价值,计算出委估资产的整体价值。
(二)、评估结果的选取
博睿赛思公司其主营业务收入2019年度较以前年度有所下滑,主要是受到互联网行业及宏观经济的影响,2019年及以前年度收入分为11类,效果广告、品牌广告、应用内计费业务、海外广告等等,而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及互联网行业监管等因素的影响,收入仅保留为品牌广告、互联网广告、语音杂志类业务三类,业务类型有所缩减;新冠疫情全球蔓延的情况下,为经济贸易增长带来一定压力,在经济下行和全球疫情蔓延背景下,及国家对互联网监管的加强,如各类移动社交平台、网络游戏等的限制及管制,中国互联网广告行业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受到新冠疫情及宏观经济的影响,传统线下行业品牌方也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延缓营销活动并缩减各类广告营销预算,使得线上线下各行业产品广告营销需求均大幅降低,各类广告营销预算也随之减少,这直接波及了博睿赛思公司的业务收入及利润。受行业趋势及新冠疫情的叠加影响,使得博睿赛思公司主营业务中的主要板块在2020年收入规模进一步下滑,故对企业而言,未来收益虽可合理预测但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综合分析后,根据本次评估的实际情况及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最终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2)本次资产出售评估结果显示,博睿赛思经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2020 年4月30日为33,459.81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年报时对博睿赛思的评估结果与本次评估报告结果的差异及原因,商誉减值损失计提金额是否准确、合理;
回复:
2019年度评估显示博睿赛思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为199.86万元,以2020 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对博睿赛思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得出评估值为33,459.81万元。
两次评估结果之间差异的原因主要为评估目的不同和选取的评估方法不同而产生的差异。2019年度评估为商誉减值测试,所选取的评估值199.86万是以博睿赛思主营业务经营性资产形成的资产组未来净现金流量折现回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以2020 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对博睿赛思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得出评估值为33,459.81万元,此次评估是选取资产基础法的结果作为评估值,是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根据企业表内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在2019年度评估中,评估结果是为了反映博睿赛思主营业务经营性资产所形成的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相关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充分考虑了相关资产组的历史情况与未来发展预测,相关参数的选取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商誉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准确、合理。此次股权转让项目的评估中,评估结果是反映以2020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博睿赛思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因两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评估方法不同,故得到的评估结果也存在差异。
(3)博睿赛思在完成业绩承诺后第一年即业绩大幅下滑,请你公司董监高详细说明是否在博睿赛思的收购及后续管理上勤勉尽责。
回复:
(一)博睿赛思的收购
在收购博睿赛思100%股权交易中,公司聘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交易提供专业意见,并分别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在收购交易的筹划过程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密切关注进展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和当时的市场环境研究判断与博睿赛思合作的战略价值,多次就标的企业估值和交易作价、信息披露安排和交易保障措施及战略合作的核心内容等事宜,与中介机构、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协调。
收购博睿赛思100%股权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综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履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工作,并在认真审阅、参考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和中介意见的基础上,对收购博睿赛思100%股权交易的相关风险进行了审慎判断,决策过程谨慎合规,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
(二)博睿赛思的后续管理
在委派代表方面,博睿赛思的董事会席位中,公司委派代表占多数;监事由公司委派代表担任,同时,公司委派财务人员对博睿赛思的财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管;
在公司治理方面,博睿赛思参照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及规定,重大事项需经其自身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决定;涉及到公司的事项,由公司总裁办商议决定,如需董事会审议的,由公司召开董事会并进行审议披露;
在财务管理方面,对博睿赛思委派财务经理,参与日常资金管理工作;要求博睿赛思建立应收账款追收管理制度和追收计划,要求博睿赛思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报送执行情况,一定金额的资金使用需经过公司委派的财务经理审批同意;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使用闲余资金进行理财、对外借款或者投资,不得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综上,收购博睿赛思100%股权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根据公司和博睿赛思的实际情况在委派代表、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加强对博睿赛思后续管理,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
3、其他你公司应当说明的事项。
回复:
公司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朱红兵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议签名册、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及资格证明、网络投票结果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公司股份363,305,1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5827%。
(二)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公司股份363,233,82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5716%;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363,233,82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5716%。
(三)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2人,代表公司股份713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11%。
(四)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公司股份6546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02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公司股份713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11%。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完成,根据配股实施结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
表决结果为:36323382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04%;反对7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4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788%;反对7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子公司漯河源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源发”)拟与联合体签订《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曼公司”)、联合体成员一为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设计院”)、联合体成员二为中国机械工业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机四建”)。
合同主要内容为:
1.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工程概况
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为二期处理量为50000m3/d。工程承包范围: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新建细格栅间、曝气沉砂池、改良型 A2O 生物池、二沉池、污泥泵房、反硝化生物滤池、高效澄清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等构(建)筑物及与已有的设施、设备的连接,包括但不限于《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有内容,包含项目的勘察(包含补勘,若需)、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以及外观、绿化、精装修的设计等);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包括设备及材料的卸车、转运及保管)、施工涉及马沟污水处理厂(一期)的应负责相关设施及管线的保护、拆除、迁移、恢复,施工场地清理;设备单体调试,设备联调联试、消缺、试运行(包含调试、试运行期间的电费、药剂费、人工费等)、缺陷修复、合同范围内的红线外配套工程、最终竣工验收,直至整个污水处理工程能够正常运行,完成环保验收最终交付。负责工程保险、技术培训、设计及施工方案评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施工图纸审查;配合办理规划手续、安全质量监督备案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节能、防雷接地、规划验收核实、档案管理和备案、消防验收、环保验收、工程结算审核。
2.本次交易价格及内容
合同价格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亿零壹佰叁拾万元整,小写金额:¥101300000.00元。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和其他费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分别按照勘察设计费付款计划表和其他费付款计划表进行实施。
建安工程费:合同生效且承包人主要机械、人员进场开始临建、土方工程施工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建安工程费的10%;承包人进场后,结合设计情况对建安工程费进行付款项目分解,经发包人审核后,作为进度款结算的依据,按形象进度完成百分比进行计量。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经发包人审批,支付至该期完成工程价款的95%(含前述10%,每次付款扣除当月完成产值的10%),竣工结算审定且竣工资料交付完成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65468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0.1788%;反对7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2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4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788%;反对7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满足城发环境全国性、国际化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并相应的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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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表决结果为:36323382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04%;反对7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4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788%;反对7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良、李亚强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0-101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