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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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宝钛宾馆七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文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陈冰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投资者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7.01、议案名称:公司与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2、议案名称:公司与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3、议案名称:公司与严建亚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4、议案名称:公司与陕西省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5、议案名称:公司与王艳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完成后变更注册资本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议案7、8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会议无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翠雨 朱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