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9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0-078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礼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150,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9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692,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139%。

3、通过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5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5%。

4、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840,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33%。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马礼斌先生、马瑜霖女士、胡展坤先生、黄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关于选举马礼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69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58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8,381,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655%。

1.02《关于选举马瑜霖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69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24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0,381,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580%。

1.03《关于选举胡展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69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24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0,381,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580%。

1.04《关于选举黄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69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24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0,381,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58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许柏鸣先生、蔡盛长先生、陈胜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关于选举许柏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69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381,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349%。

2.02《关于选举蔡盛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69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381,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349%。

2.03《关于选举陈胜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69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381,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349%。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王翀女士、曹小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关于选举王翀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69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381,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349%。

3.02《关于选举曹小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69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381,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349%。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150,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4,840,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150,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4,840,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炯、赵国阳;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0-079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陈丽萍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丽萍女士,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技学历,1991年9月参加工作,曾就职于中山市横门联运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山川广告制品有限公司、中山市创力佳工艺制品有限公司,2006年1月至2006年6月任中山市新山川实业有限公司出纳,2006年7月至2014年4月任中山市新山川实业有限公司税务会计,2014年5月至2020年1月任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税务会计,现任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专员。

陈丽萍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场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丽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0-080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22日在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选马礼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马礼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马礼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经审议,同意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选举蔡盛长先生、马瑜霖女士、黄霞女士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指定蔡盛长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

(2)选举许柏鸣先生、陈胜华先生、马礼斌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并指定许柏鸣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

(3)选举陈胜华先生、蔡盛长先生、胡展坤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其中陈胜华先生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并指定陈胜华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4)选举马礼斌先生、马瑜霖女士、许柏鸣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指定马礼斌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马礼斌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马瑜霖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管国华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曹小萍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全面主持并负责公司审计监察部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简历附件: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马礼斌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北大MBA毕业。曾荣获“中山市百佳雇主”、“中山市非公经济凤凰奖风云人物”等荣誉称号。马礼斌先生为中山市新山川实业有限公司(皮阿诺前身)主要创始人,曾任中山市新山川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子公司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兼任温州盛和正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中山市新地创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天诺实业投资(中山)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中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马礼斌先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0,156,25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场所惩戒。马礼斌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马瑜霖之兄,为本公司董事胡展坤之姐姐之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马礼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马瑜霖女士: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山市新山川实业有限公司(皮阿诺前身)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子公司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经理,子公司中山市捷迅家居安装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河南恒大皮阿诺家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子公司皮阿诺家居有限公司监事,子公司深圳市吖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并兼任中山市新鸿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天诺实业投资(中山)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马瑜霖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场所惩戒。马瑜霖女士为本公司董事马礼斌先生之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马瑜霖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管国华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历任中山市职工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自2017年9月至今,担任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管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管国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场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管国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曹小萍女士: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初级会计师职称,1987年4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山市新山川实业有限公司(皮阿诺前身)财务主管、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现任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监事。

曹小萍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场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曹小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0-081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22日在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王翀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翀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王翀女士、曹小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丽萍女士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王翀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0-08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业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马礼斌先生(董事长)、马瑜霖女士、胡展坤先生、黄霞女士;

2、独立董事:许柏鸣先生、陈胜华先生、蔡盛长先生;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1)提名委员会委员:蔡盛长先生、马瑜霖女士、黄霞女士,其中蔡盛长先生为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许柏鸣先生、陈胜华先生、马礼斌先生,其中许柏鸣先生为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委员:陈胜华先生、蔡盛长先生、胡展坤先生为,其中陈胜华先生为召集人。

(4)战略委员会委员:马礼斌先生、马瑜霖女士、许柏鸣先生,其中马礼斌先生为召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7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王翀女士(监事会主席)、曹小萍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陈丽萍女士。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况

1、总经理:马礼斌先生;

2、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瑜霖女士;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管国华先生;

4、内部审计负责人:曹小萍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独立董事刘振林先生、邹晓冬先生、刘剑华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已连任两届,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职务。

2、监事孙晓阳先生、张小林先生、梁杰明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

3、因任期届满,罗晓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0-153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持股比例减少,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舟山大成欣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成欣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自2019年1月15日至2020年9月21日因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等原因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0000%,本次变动后大成欣农持有公司股份52,223,219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9.2836%,大成欣农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大成欣农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1、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减持股份比例均为占减持当日公司总股本比例。

2、大成欣农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情况

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年1月15日)至2020年9月21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52,354,740股,导致大成欣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1.7266%。

3、其他导致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6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6月12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5日。因公司回购专户里的股份未参与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大成欣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043%。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大成欣农持股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时(2019年1月14日)公司总股本380,551,900股为计算基数;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以截止2020年9月21日公司总股本562,530,791股为计算基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实施完成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转增导致大成欣农持股数量增加。

注3: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2020年8月17日大成欣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较2019年1月14日累计变动4.9977%。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大成欣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845,330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3.2776%,尚未完成其于2020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中的减持计划。

2、本次权益变动实施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大成欣农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金新农

公司股票代码:0025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舟山大成欣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2958室(自贸试验区内)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2958室(自贸试验区内)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9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金新农”)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金新农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 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舟山大成欣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2958室(自贸试验区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范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69169737U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8日

合伙期限:2004年11月18日至长期

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范义先生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其0.22%股权,其他42个自然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合计持有其99.78%股权。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其因自身资金需求从而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同时因实施公司2019年权益分派及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截止本公告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票的可能。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2020年9月21日

(2)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备注:上述表格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为占减持当日公司总股本比例。

(3)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年1月15日)至2020年9月21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52,354,740股,导致大成欣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1.7266%。

(4)公司于2020年6月6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6月12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5日。因公司回购专户里的股份未参与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043%。

(5)主动减持加被动增加及被动稀释导致大成欣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时(2019年1月14日)公司总股本380,551,900股为计算基数;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以截止2020年9月21日公司总股本562,530,791股为计算基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实施完成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转增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

注3: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2020年8月17日大成欣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较2019年1月14日累计变动4.997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之“(2)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内容。

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新农《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金新农全部股份已于2014年2月18日起解除限售,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履行了所作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8月24日承诺自2016年8月24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不减持金新农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大成欣农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9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其中,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7,3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65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此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截止本公告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切实履行完毕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及其于2016年8月24日所做出的承诺,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舟山大成欣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范义

日期: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舟山大成欣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范义

日期: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20年9月21日、2020年9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拟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21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79.3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万里红79.3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预计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普通股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由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上述事项互为条件,其中任何一项不生效或因故无法实施的,另一项也不生效或不予实施。

上述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目前,相关各方正在抓紧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持续跟进并披露相关情况。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8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林业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ST时万 编号:临2020-027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林业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转让林业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临2020-021及临2020-022),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全资境外子公司时代万恒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以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评估值3,856.79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控股股东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时代万恒控股集团”)。交易双方于2020年9月2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将自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机构的批准时生效。

现将本次交易获得有关机构批准及第一期股权转让款支付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事项获批情况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于2020年9月18日收到辽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时代万恒投资公司100%股权的批复》文件(辽控发【2020】85号),同意时代万恒控股集团受让时代万恒股份公司持有的时代万恒投资公司100%股权。自此,本次交易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

二、股权转让款支付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时代万恒控股集团应当分三期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在本协议生效后三(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价款人民币1,157万元(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柒万元);2、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二笔价款人民币964.20 万元(人民币玖佰陆拾肆万贰仟元);3、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最后一笔价款人民币1,735.59万元(人民币壹仟柒佰叁拾伍万伍仟玖佰元)。

公司已于2020年9月22日收到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1,157万元(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柒万元)。

交易双方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本次转让林业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后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ST时万 编号:临2020-028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21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王晓辉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王晓辉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王晓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王晓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