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0-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3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数量:643,600股

● 回购价格区间:37.60元/股-40.24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0年9月8日,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10日和2020年9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及《华正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2020年9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华正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61)。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3.33元/股(含63.33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0年9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2、2020年9月2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4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回购最高价格40.2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7.6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499.26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3、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9月1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643,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及原有股份结构未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643,600股,将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