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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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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0-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20年9月29日-10月8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从2020年10月9日起恢复正常申购、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关于广发资源优选股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

调整申购费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

公告

广发资源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7年7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 127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17年12月14日成立运作。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本公司决定于2020年9月24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0235),并调整申购费,并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详见附件)。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时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收取相应的赎回费。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对持有期少于30 天(不含)的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申购费调整情况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修改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普通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范围。

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三、本基金C类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34281105

(3)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4)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进行本基金销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业务时,请遵循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四、关于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向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更新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次调整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附件:《广发资源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