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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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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0-057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大嘉宝”)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22日上午以“现场和视频及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在嘉宝大厦(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明翱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注册和发行项目收益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的项目收益票据(即PRN)。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5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融资。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借款合同》持有的对光大嘉宝的借款为基础资产,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59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向上海杨树浦馨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60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0-058

债券代码:155736 债券简称:19嘉宝0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和发行项目收益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的项目收益票据(即PRN),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人:公司;

2、发行面额:人民币100元;

3、注册和发行规模: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4、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专项机构投资人和经遴选的特定机构投资人(如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公司的子公司重庆光控兴渝置业有限公司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开发建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经营活动,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根据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7、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确定;

8、发行期限:本次发行项目收益票据的期限不超过30年(含30年);

9、信用增进安排:公司对本项目收益票据偿债资金账户余额与当期应付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差额部分进行补足。

10、决议有效期限:本次注册发行项目收益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项目收益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申请注册发行项目收益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项目收益票据的发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项目收益票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本次项目收益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和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项;

2、根据本次项目收益票据发行实际需要,聘请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修订、批准、签署和申报与本次项目收益票据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法律文件,并办理项目收益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项目收益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项目收益票据发行工作并对本次项目收益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项目收益票据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项目收益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授权公司总裁全权办理本次项目收益票据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批准和签署重大合同或文件(包括出具企业征信授权书等)、确定本次项目收益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办理本次项目收益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等,公司董事会将不再另行开会讨论。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项目收益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项目收益票据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项目收益票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项目收益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项目收益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0-059

债券代码:155736 债券简称:19嘉宝0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嘉宝”、“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融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

●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或审核后方可实施。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融资。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嘉宝投资”)根据《借款合同》持有的对光大嘉宝的借款为基础资产,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

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方案

1、原始权益人:嘉宝投资。

2、借款人/优先收购权人/流动性支持机构:光大嘉宝。

3、基础资产:嘉宝投资根据《借款合同》持有的对光大嘉宝的借款(简称“基础债权”)。

4、发行结构:分为优先级(其中包括A档、B档)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5、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

6、发行期限:不超过18年。

7、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光控新渝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光渝”)偿还借款、项目开发建设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经营活动。

9、发行对象:优先级(包括A档、B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认购。

10、增信方式:

(1)物业资产抵押:重庆光渝以其持有的部分物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为基础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2)运营收入质押:重庆光渝运营相关物业所获物业资产运营净收入所对应的应收账款为基础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3)优先收购权及权利维持费:光大嘉宝及其指定主体在行权条件达成时享有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针对专项计划对光大嘉宝所享有债权的优先收购权,作为其享有和维持前述优先收购权的对价,光大嘉宝应向专项计划支付权利维持费,权利维持费金额等于专项计划当期相关费用及待偿本息与专项计划当期可分配现金的差额。

(4)流动性支持:在票面利率调整公告后开放退出期,每3年给投资者一次退出选择权,由公司为投资者的退出提供流动性支持。

11、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和期限、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增信方式等有关事项;

2、根据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实际需要,聘请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修订、批准、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法律文件(包括出具企业征信授权书等),并办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以及发行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工作并对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授权公司总裁全权办理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批准和签署合同或文件(包括出具企业征信授权书等)、确定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的具体方案、办理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等,公司董事会将不再另行开会讨论。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或审核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为准。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公告编号:2020-060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305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9日

至2020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具备上述第四条所述资格的股东,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在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情况下,有关人员应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上述股东可利用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日期:2020年9月30日(星期三)9:30--16:30时

3、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14楼

4、联系电话:021-59524888、59529711 联系人:王晓寅、王珏

传真:021-59536931 邮编:201821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本次大会上不发礼品及补贴。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或签字:(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