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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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0-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开会方式)会议投票时间自2020年8月22日起,至2020年9月21日止,已于2020年9月22日在上海计票。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68,351,332.87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74,290,355.33份的92.01%,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及基金管理人的两名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了监督,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法律意见。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会计师费等相关费用可从基金资产列支。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9月2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本公告的次日,即2020年9月25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即自2020年9月25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申请,且不再计提管理费、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附件: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公 证 书

(2020)沪东证经字第13092号

申请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楼。

法定代表人:陈兵。

委托代理人:戴振敏,女,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二○二○年九月十一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于二○二○年八月二十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八月二十四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工作人员唐伟欣于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5号全华信息大厦4楼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汪泱的监督下,由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胡迪、戴振敏进行计票。截至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止,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68,351,332.87份,占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权益登记日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74,290,355.33份的92.01%,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68,351,332.87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 证 员 林奇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上投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国庆节、

中秋节假期前暂停申购及转换

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19〕70号),2020年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8日(星期四)休市,10月9日(星期五)起照常开市。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2020年9月30日暂停上投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和其他基金转换为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转换为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我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自2020年10月9日起,本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请投资人及时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400 889 4888,或登录网站www.cifm.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