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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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20-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0-035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尹兴满、尹巍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计划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计划概述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尹兴满及一致行动人尹巍的告知函,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尹兴满、尹巍(不含间接持股部分)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70%(含本数)给尹兴满、尹巍合计持有100%份额的私募基金产品,同时尹兴满、尹巍与该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本次股份变动系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本计划实施前,尹兴满持有公司股份52,804,800股,占总股本的13.2005%,尹巍(不含间接持股部分)持有公司股份11,186,600股,占总股本的2.7965%,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991,400股,占总股本的15.9971%;本计划实施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63,991,400股,占总股本的15.9971%。

二、本计划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家庭资产规划

2、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3、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转让股份来源:协议受让股份及部分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5、拟转让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3月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转让比例及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70%(含本数),即不超过10,796,650股(含本数)。若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同时,尹兴满、尹巍与该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自现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兴满、尹巍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尹兴满、尹巍将根据家庭资产规划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计划。本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计划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尹兴满、尹巍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