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9,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1 天
● 委托理财期限: 9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013号《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短期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1134号《关于核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绳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0,720,000股,发行价5.70 元/股,共募集资金460,104,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14,523,84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5,580,160.00元。上述资金于2013年12月10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3-34号《验资报告》。
该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金属制品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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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项目建设全部使用自有资金。
截至2020年9月2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0,000 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1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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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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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产品协议未明确。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 91 天,由交通银行提供本金完全保障。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尽管保本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以低风险、高流动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
(2)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加强资金内部审计和监管。公司内部审计部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审计。
(4)完善外部监督机制。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上述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行,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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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截止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73,042.21万元,不包含购买理财支付的金额,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资金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里列示。本次认购银行理财产品9,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2.32%。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获得交通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障。但由于产品采取浮动收益,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分别对应低档收益率、高档收益率,最差可获得低档收益率,仍存在最高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绳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28日。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短期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募集资金的收益,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订相关制度,建立了风险控制程序和措施。本项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也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贵绳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贵绳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贵绳股份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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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92 证券简称:贵绳股份 编号:2020-039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0-043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9月23日,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吉相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相股权”)与厦门诺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惟控股”)、厦门泽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予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厦门诺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惟投资”)。吉相股权拟出资200.00万元,占诺惟投资20.00%股权。诺惟投资拟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 因吉相股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徐超为诺惟控股、泽予投资的控股股东,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本次交易视作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诺惟控股、泽予投资发生关联交易,亦未与徐超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交易。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惟投资尚未在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存在不能成功备案的风险;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企业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诺惟投资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9月23日,吉相股权与诺惟控股、泽予投资签署《关于合资设立厦门诺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同日,诺惟投资设立完成,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吉相股权、诺惟控股、泽予投资拟分别出资200.00万元、700.00万元、100.00万元,分别占诺惟投资注册资本的20.00%、70.00%、10.00%。诺惟投资拟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吉相股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徐超同时为诺惟控股、泽予投资的控股股东,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本次交易视作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诺惟控股、泽予投资发生关联交易,亦未与徐超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厦门诺惟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厦门诺惟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LENT2L
法定代表人:徐超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0年9月3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股东:徐超、何丹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因吉相股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徐超为诺惟控股的控股股东,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诺惟控股视作关联方。除上述关系外,公司与诺惟控股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厦门泽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厦门泽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LEP83T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9月3日
合伙人:徐超、何丹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超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因吉相股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徐超为泽予投资的控股股东,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泽予投资视作关联方。除上述关系外,公司与泽予投资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诺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QCGG3U
法定代表人:徐超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股东:诺惟控股(持股70%)、吉相股权(持股20%)、泽予投资(持股10%)
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模式:根据《合资合同》,诺惟投资设股东会,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由诺惟控股委派或任命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
主要管理人员:徐超(执行董事、经理)
诺惟投资后续拟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现金流充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徐超现任吉相股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在设立诺惟控股、泽予投资、诺惟投资并担任其高级管理人员前,徐超已向公司及吉相股权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其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做好公司及吉相股权的相关工作,且不会因此损害公司及吉相股权的利益。本次交易及相关业务安排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相股权尚未缴纳本次交易的认缴出资款。
五、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惟投资尚未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存在不能成功备案的风险;
2、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企业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诺惟投资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诺惟投资的经营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关于合资设立厦门诺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0-044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1.50亿元认购深圳和谐成长三期科技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成长三期基金”或“合伙企业”)部分新增份额。
● 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和谐成长三期基金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年9月23日,公司与和谐成长三期基金普通合伙人深圳精创智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精创智造”)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深圳和谐成长三期科技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1.50亿元认购和谐成长三期基金部分新增份额,占和谐成长三期基金本次增加份额后总认缴出资额的1.19%。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需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审议批准。
二、主要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精创智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EAAL95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2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西藏智造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宝成创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智造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大宝路49号众里创业社区洪浪北C2-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创智造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4387778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熊晓鸽
成立日期:2009年1月7日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主要股东:林栋梁、杨飞、李建光
主要管理人员:熊晓鸽、林栋梁、李建光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1号慎昌大厦五层5835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爱奇”)于2014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07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谐爱奇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三、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和谐成长三期科技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HNP8XE
成立时间:2019年3月15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深圳精创智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昆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精创智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管理类型:受托管理
认缴出资总额:截至目前认缴出资总额126.50亿元
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
出资缴付:各有限合伙人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分期缴纳出资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裕社区新安六路御景湾花园1栋402-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经营期限:自《合伙协议》约定的首次交割日(以下简称“首次交割日”)起8年
合伙目的: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利用多种退出方式,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
和谐成长三期基金于2019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GU125。
四、合伙企业管理模式
1、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
合伙企业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类,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精创智造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均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投资决策委员会
执行事务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
3、顾问委员会
在《合伙协议》约定的最后交割日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合理时间内组建由若干有限合伙人代表组成的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顾问委员会根据《合伙协议》相关条款就合伙企业投资期的延长、与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投资期结束后的投资项目等进行审议表决,并提供执行事务合伙人寻求的、与合伙企业投资及其他合伙企业事项有关的其他建议和咨询。
4、合伙人会议
从合伙企业运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开始,合伙企业每年召开1次年度会议,年度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其内容为沟通信息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年度报告。经执行事务合伙人自主决定或经持有超过50%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合伙企业可召开临时会议。
5、委托管理
合伙企业采取受托管理的管理方式,由和谐爱奇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五、合伙企业投资模式
主要投资领域和投资阶段:智能制造、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精准医疗、金融科技、5G环境下企业服务及云计算等领域在内的成长期科技企业
投资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
主要退出方式:被投资企业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股票,直接出让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等
六、合伙企业管理费与收益分配
1、管理费
自首次交割日起,合伙企业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为:从首次交割日起至投资期终止之日,年度管理费为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2%;此后,年度管理费为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所分摊的尚未退出或永久减值的投资项目投资成本的2%。其中,非完整日历年度的管理费根据实际日数按比例折算。
2、项目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的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应当首先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划分后归属普通合伙人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划分后归属有限合伙人的金额,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1)实缴出资额返还。100%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根据本第(1)段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
(2)优先回报分配。如有余额,100%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就上述第(1)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年复利8%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以下“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有限合伙人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付款到期日(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另行同意的实际到账日)起至有限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
(3)绩效收益追补。如有余额,100%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按照本第(3)段向普通合伙人累计分配的金额等于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第(2)段累计获得的优先回报及普通合伙人依照本第(3)段累计分配额之和的20%。
(4)超额收益分配。如有余额,则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七、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现金流充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缴纳本次对外投资认缴出资款。
八、风险提示
1、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和谐成长三期基金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公司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3、各合伙人已签署合伙协议,但仍存在合伙企业募集资金不能全部如期到账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深圳和谐成长三期科技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0-087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019年9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1,401,119股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9月19日全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75%,过户均价约为44.30元/股(含交易费用)。2020年6月29日,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进行转增,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转增后的持股数量为1,961,56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5%。根据《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2019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1日、2020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2020年9月20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可在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961,567股已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5%。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 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0-062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24日,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2020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5日、2020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
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广东骏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2020-05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992,800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6.74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00,451,584.14元,买入股票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66%。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ST秋林 编号:临2020-057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黑调查字[2019]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已于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25日、2019年8月24日、2019年9月25日、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1月23日、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22日、2020年2月24日、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 25日、2020年5月23日、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25日、2020年8月2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9、临2019-063、临2019-067、临2019-078、临2019-085、临2019-087、临 2019-090、临2020-005、临2020-007、临2020-017、临2020-033、临2020-039、临2020-050、临2020-053、临2020-055)。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 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5日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关于省属燃气企业整合重组
有关事宜的通知》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0-06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关于省属燃气企业整合重组
有关事宜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9月24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关于省属燃气企业整合重组有关事宜的通知》,现将通知内容原文披露如下: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抓住中间、整合两头”的燃气产业改革思路,推动燃气产业成为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打造具有行业领军力的全产业链一流燃气旗舰劲旅,经研究,现将省属燃气企业整合重组事宜通知如下:
一、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气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重组,组建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燃气集团”)。华新燃气集团注册资本80亿元,注册地址为晋城市。
二、以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股份”)为整合主体,按照“抓住中间”改革要求和全省“一张网”的产业布局思路,通过市场化方式整合其他省属和民营管网公司。同时,依法依规授予国新股份山西省内天然气管网特许经营权,负责全省天然气管网的统一建设、运营。
三、重组过程中所涉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事宜,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依据各自管理权限依法合规开展。涉及上市公司的,严格按照证券监管要求办理。
四、各相关单位在整合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风险防控、职工安置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程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安全稳定。
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该重组事宜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