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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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孙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0-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1 股票简称:东风科技 编号:临2020-035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孙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1、湖北美洋买卖合同纠纷:判决生效,强制执行申请受理

2、山东国金买卖合同纠纷:达成民事调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申请人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案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由最终执行结果确定,目前尚无法准确估算。

一、本次诉讼起诉基本情况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5月8日、2020 年 7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下属孙公司东风延锋(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十堰延锋公司”)就与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美洋”)、山东国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金”)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详见《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孙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4)、《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孙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9)。

二、本次诉讼起诉进展情况

(一)东风十堰延锋公司与湖北美洋买卖合同纠纷

近日,公司收到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鄂06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1、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东风延锋(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货款33,286,463.9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利息以33,286,463.94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东风延锋(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律师费20,000元、保全担保费17,925元;

3、驳回东风延锋(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截至目前,被申请人未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向申请人付款,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故申请人向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立案,案号为(2020)鄂 06执 457 号。

(二)东风十堰延锋公司与山东国金买卖合同纠纷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391民初1708号《民事调解书》,东风十堰延锋公司与山东国金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被告山东国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欠原告东风延锋(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货款2,514,954.27元,被告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货款850,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原告货款850,000元,剩余货款814,954.27元及自2019年6月22日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实际欠款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于2020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2、被告山东国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如任何一期未按约定付款,原告东风延锋(十堰)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有权就上述全部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截至目前,东风十堰延锋公司尚未收到山东国金按约定应偿还的货款。如山东国金未按约定付款,东风十堰延锋公司将申请强制执行。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案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由最终执行结果确定,目前尚无法准确估算。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报备文件

(一)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二)强制执行申请书、受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