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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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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0-116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独立董事朱锦梅女士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31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8人,代表股份265,010,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68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 261,835,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802%。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3,174,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4%。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3,270,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1%。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64,542,9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6%;反对467,3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3,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101%;反对467,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65,010,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0,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64,486,0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2%;反对9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428,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687%;反对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61%;弃权428,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052%。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64,373,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9%;反对569,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0%;弃权66,6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4,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412%;反对569,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13%;弃权66,6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7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64,373,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9%;反对569,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0%;弃权66,6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4,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412%;反对569,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13%;弃权66,6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7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64,373,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9%;反对569,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0%;弃权66,6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4,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412%;反对569,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13%;弃权66,6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7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64,373,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9%;反对569,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0%;弃权66,6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4,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412%;反对569,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13%;弃权66,6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7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64,373,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9%;反对569,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0%;弃权66,6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4,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412%;反对569,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13%;弃权66,6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7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64,373,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9%;反对569,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0%;弃权66,6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4,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412%;反对569,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13%;弃权66,6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7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64,373,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9%;反对569,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0%;弃权66,6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4,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412%;反对569,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13%;弃权66,6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7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凤、姚刚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