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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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0-033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188号 宁波财富中心4单元8楼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卫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赵如冰、黄惠琴、钱亚斌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朱小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华敬东、财务总监董奇涵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覃小红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何晶晶、邓亚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