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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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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2020-079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新能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蓝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建勇先生持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人。董事刘宇、冯昊成、刘瑞、冷炎、连庆锋,独立董事欧阳明高、方建一、杨实、林雷,因工作等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2人。监事萧枭、尹维劼、徐婧鹤、付金豹、周阳,因工作等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胡革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六)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杰、刘丽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