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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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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暨减持计划到期公告

2020-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0-046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暨减持计划到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宏舫计划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5,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下简称“本减持计划”)。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了《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上述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宏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宏舫未减持公司股份。

截止目前,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宏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宏舫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减持期间,宏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宏舫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宏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宏舫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宏润控股及郑宏舫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三、备查文件

宏润控股及郑宏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暨减持计划到期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