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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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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0-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松禾创投持有上市公司3,999,945股,占公司总股本为4.99993%。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收到公司股东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或“松禾创投”)发来的《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松禾创投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5,84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31%,已于8月17日至9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1,688,713股,占公司总股本2.11%。详情请参考《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松禾创投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根据公司2020年8月4日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松禾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000,000股,不超过贵公司总股份的5%。本次减持期间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11月24日,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11月6日,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通过大宗方式尚余600,000股未完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尚余1,554,145股未完成。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方邦股份

股票代码:6880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4号楼202室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4号楼202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9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邦股份”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方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方邦股份外,松禾创投未持有其他境内、境外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上市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一)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松禾创投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方邦股份的计划安排。

(二)信息义务披露人已于2020年8月4日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松禾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000,000股,不超过贵公司总股份的5%。本次减持期间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11月24日,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11月6日,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三)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845,855股,占公司总股本1.06%,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5%。信息义务披露人尚未完成上述减持计划,其将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松禾创投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5,84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3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松禾创投于2020年8月17日至9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1,688,713股,占公司总股本2.11%,详情请参考《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9月22日至2020年9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的股票,合计减持157,142股,占公司总股本0.1964%,详情请参考《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本次权益变动后,松禾创投持有公司股份3,999,9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方邦股份全部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松禾创投营业执照

2、松禾创投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松禾创投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大道11号A5栋第六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0年9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备注:本报告书中各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尾数上的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