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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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0-085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郁波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董事侯郁波、蔡长林、任敬、高凌燕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0-086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0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谈敏娟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0-087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于 2020 年 9 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0-088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24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及时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落实及核查,并对涉及事项进行了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获得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0-089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具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晨鑫科技”)于2020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243号)。根据上述反馈意见要求,公司控股股东钜成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于2020年9月28日出具《承诺函》,现将承诺内容披露如下: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即2020年5月26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本公司未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晨鑫科技的任何股票。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晨鑫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间内, 本公司将不会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晨鑫科技的任何股票, 也不存在减持晨鑫科技股票的计划。

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 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晨鑫科技所有, 本公司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本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等情形, 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晨鑫科技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晨鑫科技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等情形。”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