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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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回复说明的公告

2020-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0-067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回复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22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及回复。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220号)的回复》及相关公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主管机关的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0-068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2018年8月17日、2018年9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以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与相关各方在完成了各自决策审批程序后,交易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交易签署的《碾子沟片区项目之征收补偿与置换协议》于2018年9月3日起生效实施。

截至目前,根据《关于碾子沟片区项目之征收补偿与置换框架协议》之约定,高铁开发集团将先办理完成相关资产房产证后再将相应部分过户至公司名下。现高铁开发集团已办理完成客运站及蓄车场站房宗地面积产权证45,673.38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二层宗地面积产权证27,621.72平方米,蓄车场站房宗地面积产权证18,051.6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22,424.31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房屋建筑面积9,634平方米,地上二层房屋建筑面积12,313.34平方米,蓄车场1栋临检及洗车房房屋建筑面积476.97平方米。公司目前正与高铁开发集团就上述产证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

前次重组交易中大部分资产产权证办理工作基本按照双方约定办理,但因客运站负一层(地下室)规划时未计入容积率计算范围,因此高铁开发集团仍在沟通协调有关方面办理不动产证。现公司已协同高铁开发集团将上述情况汇报沙区征收办,请政府相关部门知悉并给予协调解决。但上述权证的办理,不影响公司对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