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关于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信息A份额与鹏华信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鹏华信息份额的场内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鹏华信息A份额(场内简称:信息A;基金代码:150179)及鹏华信息B份额(场内简称:信息B;基金代码:150180)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上午10点30分复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生效公告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关于终止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高铁A份额与鹏华高铁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鹏华高铁份额的场内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鹏华高铁A份额(场内简称:高铁A;基金代码:150277)及鹏华高铁B份额(场内简称:高铁B;基金代码:150278)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停牌,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则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将不再复牌,如议案未获通过,则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复牌等业务安排请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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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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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于2020年10月9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配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配收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电话费);
3、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南京银行、洛阳银行、浙江民泰银行、东莞农商银行、广州银行、江南农商银行、厦门银行、天相投资顾问、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和讯信息、汇林保大基金销售、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鹏华直销、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深圳众禄基金销售、上海天天基金销售、上海好买基金销售、蚂蚁基金销售、上海长量基金销售、同花顺基金销售、上海利得基金销售、宜信普泽基金销售、苏宁基金销售、浦领基金销售、北京汇成基金销售、唐鼎耀华基金销售、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海银基金销售、大智慧基金销售、上海万得基金销售、上海汇付基金销售、上海基煜基金销售、北京虹点基金销售、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珠海盈米基金销售、中证金牛投资咨询、肯特瑞基金销售、北京蛋卷基金销售、华夏财富投资管理、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湘财证券、万联证券、民生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东北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大同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财信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中航证券、华林证券、西部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五矿证券、华鑫证券、中金财富、中山证券、红塔证券、国融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银泰证券、国金证券、民族证券、华宝证券、长城国瑞证券、爱建证券、华融证券、天风证券和开源证券等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鹏华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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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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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和网站(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18个月为封闭运作期。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亦不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将自动转型为开放式基金,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关于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酒A份额与鹏华酒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鹏华酒份额的场内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鹏华酒A份额(场内简称:酒A;基金代码:150229)及鹏华酒B份额(场内简称:酒B;基金代码:150230)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上午10点30分复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生效公告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
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酒B;交易代码:150230)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09月29日,酒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699元,相对于当日1.265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34.31%。截止2020年09月30日,酒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19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酒B将于2020年10月09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10月09日10:30起复牌。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酒B,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2、酒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酒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酒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酒分级份额(场内简称:酒分级,场内代码:160632)净值和鹏华酒A份额(场内简称:酒A,场内代码:150229)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酒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酒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酒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