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0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0-063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固定资产及存货处置的议案》

本次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参考相关资产评估结果与适当的非关联交易方进行谈判、办理签约、设备拆除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固定资产及存货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号)。

公司独立董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资产处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优化人造板业务的中期规划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该规划要求在可行区域进一步研判、与相关部门进行谈判、促进人造板投资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并办理具体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优化人造板业务的中期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0-064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 2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惠盛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固定资产及存货处置的议案》

通过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子公司固定资产及存货处置的议案》进行审核,我们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本次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子公司固定资产及存货处置的议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本次资产处置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3、同意公司本次固定资产及存货处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固定资产及存货处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基于产城融合项目开发进度,公司拟对子公司四川泰祥源实业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和存货进行处置。

● 本次资产处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资产处置已经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资产处置概述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与双流区人民政府就投资建设“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签订了《投资协议书》,目前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正在有序推进一期项目的建设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泰祥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祥源”)经营所在地在该产城融合项目用地的范围内,受产城融合项目开发进度的影响,已经于2019年陆续停产,目前已经全部停产,本次拟对位于项目用地的生产线固定资产和存货进行拆除和处置。

本次泰祥源拟处置的机器设备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8,492.15万元,净值12,766.57万元,预计报废损失11,944.72万元;存货账面净值1,534.46万元,预计报废损失1,365.50万元。分类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格总计数存在的偏差为小数点后数据累加偏差

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固定资产及存货处置的议案》。上述损失是基于“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所发生的资产报废损失。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意见,该处置损失将由公司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进行补偿并计入其开发成本。由于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因此该议案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情况介绍

本次资产处置将采用公开招标与市场询价相结合的方式,目前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方。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参考相关资产评估结果与适当的非关联交易方进行谈判、办理签约、设备拆除等具体事宜。本次资产处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一)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本次拟处置的机器设备全部位于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长沟村10组300号四川泰祥源实业有限公司内,权属清晰,包括刨花板生产线、贴面板生产线、地板生产线、门板生产线、浸渍线、印刷生产线、制胶工段设备。该批资产账面原值28,492.15万元,账面净值12,766.57万元。

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该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因主要部件损坏已无维修价值或已使用较长时间与现有生产能力不配套,不能带来预期收益,因此需报废处置。本次评估对象为报废机器设备,主要是对废旧金属材料回收价值的估计,由于市场上废金属材料交易较为活跃且交易价格资料易收集,故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8月31日。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2,766.57万元,评估价值为821.85万元,评估减值11,944.72万元,以评估价格为参照预计处置损失为11,944.72万元。

(二)存货

本次拟处置的存货主要为半成品与在产品、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账面价值1,534.46万元。因生产线拆除原材料和半成品等存货无法投入生产继续使用,无继续使用价值只存有少量的转让价值,经过公司询价估算,转让价值预计为168.96万元,预计存货处置损失1,365.50万元。

四、本次资产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固定资产和存货报废处置将产生报废损失13,310.22万元,上述损失是基于“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所发生的资产报废损失。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意见,该处置损失将由公司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进行补偿并计入其开发成本,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该部分的开发成本未来将随着产城融合项目收入的结转而结转。该项会计处理未经最终的年度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金额为准。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6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优化人造板业务的中期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规划中涉及的生产基地布局调整、产品结构优化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鉴于原材料产地、市场环境以及拟选址地政策的不断变化,公司亦存在根据发展需要在本规划实施过程中作相应调整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尚未就本规划中的内容与任何单位签订相关协议,本规划的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目前人造板业务现状

1.1目前生产线基本情况与业务现状

公司目前主要生产线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为“鸿腾源”;四川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为“嘉瑞源”;四川泰祥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为“泰祥源”。公司2004年投产了秸秆生产线,该生产线在2012年开始改造,并于2014年改造完成,最终形成了泰祥源的双流黄水镇10万M3/年刨花板生产线。该生产线已经于2019年陆续停产,由于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的建设顺利推进,目前该生产线已经处于停产状态。

公司是产业升级的受益者。公司人造板制造起步于2001年,由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四川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四川泰祥源实业有限公司构成,拥有从德国迪芬巴赫/辛贝尔康普公司原装进口的四条高端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纤维板的设计产能87万m3/年,产品覆盖从1.6-40mm厚度全系列,2017年起公司在区域内率先开发镂铣板、E0家具板、移门板、E0地板基材等拳头产品,所有系列产品甲醛释放量均达到或优于E1级,在全国同行业率先淘汰E2级产品。

公司是产能去化的受益者。人造板受限于原材料收购半径及运输的影响,是一个区域性的市场,公司人造板客户主要集中于成渝地区。截至2019年底,全国关闭、拆除或停产纤维板生产线累计663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528万立方米/年。(来源:现代林业产业网)。在人造板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加快的当下,公司2018-2019年连续每年产量与销量均在约55万m3,是西南地区最大的纤维板中高端产品生产企业,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公司是环保监管的受益者。公司2017、2018年累计投入4000多万元与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合作对生产线进行环保升级技改,技改完成后使得环保排放水平在原已满足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度降低,排放控制水平处于全国同类行业领先地位。在环保监管要求愈发趋严的当下,人造板行业已开始朝着绿色生产、循环转型,公司通过不断提升自身产品环保技术,进行环保升级,使自身在新一轮的绿色转型中葆有更强的生命力。

1.2当前的外部政策与发展机遇

公司子公司鸿腾源地处的成都市双流区坚持构建产业生态圈创新生态链,以“人港城产”融合发展为方向,推进产业集聚、城市转型、机制创新,高质量建设具有空港特色的产业功能区,奋力打造中国航空经济之都。综上来看该区域的产业规划,公司目前的主业人造板并非该区域鼓励和支持的产业。双流区作为成都市“中优”战略规划的重点区域,随着城市的更新发展及提档升级,公司未雨绸缪,提前布局,适应发展,规避风险,抓住机遇。

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由于规模效应、交易成本、物流成本等,大多数产业具有集聚效应,服务、高新技术、金融等更明显,人口自然向城市聚集。在城市化进程中,公司的产城融合业务蕴含着巨大的机会。

公司拟主动调整生产基地布局、优化产品结构,从战略上提升人造板生产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公司人造板业务产业链情况分析

公司生产的人造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速生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木材原料和尿素、甲醛等化工原料,以及电费、人工等其它成本,其中木材原料占比公司人造板业务成本的约50%。而公司人造板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地处川渝两地的家具制造企业以及门业企业。

2.1上游原材料情况分析

木材原料的成本直接决定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而且随着城市扩张,公司的收购半径在不断扩大,成本相应增加。

木材资源主要分为天然林和人工速生林,四川天然林在《四川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后,天然林全面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采伐。人工速生林必然成为人造板行业的木材原料来源,人工速生林的分布及其采伐指标将决定项目落地后所需木材原料是否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和收购成本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鉴于川西地区地形复杂、木材缺乏且交通不便,不宜作为项目选址地点;川北地区气候不适宜速生林的生长,且距离产品销售市场较远,运输成本没有优势,不宜作为项目选址地点;川南与川东地区是四川速生林占比最高的地区。因此综合生产线运行所需原材料因素和产品销售市场因素考虑,公司人造板产业布局调整选址情况主要考虑在四川南部和东部。南部主要以乐山市,宜宾市,内江市等为代表;东部主要以遂宁市、广安市等为代表。重新调整生产基地布局后,上述区域将更加贴近原材料产区所在地,可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提升公司竞争力。

2.2下游市场及产品情况分析

产品方面,近几年来,定制家具发展迅猛,四川省外定制家具企业纷纷来四川建设工厂,定制家具成为下游产业升级的的新趋势,未来四川定制家具对高端刨花板产品的市场需求将大幅增长。

2.2.1纤维板市场分析(以平压线纤维板产品作为依据)

从工艺上看,国际顶尖人造板设备大都采用连续平压机,连续平压机投资大、产能大、精度高、产品性能稳定。因此从装备水平上区分,不论是平压线纤维板产品还是平压线刨花板产品,均代表着中高端市场。

通过对主要使用客户2019年纤维板采购量,对主要纤维板代理商2019年的销量,对川内平压线生产厂家产量进行走访了解,研判得出川渝地区对平压线纤维板产品的需求量稳定,高端产品的结构性缺口主要以广西、山东、湖北、云南等省份同档次产品作为补充。随着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生产成本的下降使公司纤维板产品更具竞争力,公司纤维板产品开始逐步取代外省同类产品份额。

2.2.2刨花板市场分析(以平压线刨花板产品作为依据)

超强刨花板(实木颗粒板)与纤维板相比,镂铣塑型效果稍差,但具有单位产品能耗低、用胶量省,木材耗量省、成本低、重量轻、防潮耐用等特点,适合定制家具的生产。四川作为全国主要的家具生产基地,家具产量约占全国 20%,是除广东省以外家具产业最为集中的省份,而四川省内尚没有大型刨花板生产线,刨花板产量不足,需从外省调运刨花板以满足四川省家具企业生产需要。且从资源供应情况考虑,由于成都周边中高密度纤维板工厂产能较大,资源争夺激烈,生产所需木材资源供应存在瓶颈,不能稳定供应,且价格偏高。

通过对川渝需求客户、刨花板代理商、刨花板厂家的走访沟通,综合得出省内市场2020年高端刨花板年需求量每年保持较高的增速。四川未来高端刨花板需求量增速主要来源:一是国内头部定制家具企业加快在西南布局生产基地致使需求量激增;二是川渝两地的龙头板式家具企业向定制家具转型致使需求量增加;三是川渝两地的其他定制家具、办公家具的庞大群体需求量的增加和低端产品的升级改变原材料后需求量的增加。

疫情缓解后成都欧派和索菲亚产量恢复至去年最高水平,全友、掌上明珠订单增加,导致2020年三季度末刨花板已出现部分缺口。随着2021年和2022年欧派和索菲亚新建产能的逐步释放,以及全友和掌上明珠等板式家具企业的持续产品升级转型,预计2021年和2022年四川刨花板需求量将会大幅增长。

三、调整优化人造板业务中期规划的措施

基于公司目前人造板业务的现状、外部政策与发展机遇、产业链情况,为适应和带动产业链的转移,公司拟在未来5年内实施人造板业务调整生产基地布局、优化产品结构的计划。具体举措如下:

3.1成立板材产业升级工作小组

公司将组织内部的业务、技术、财务等骨干成立板材产业升级工作小组,具体包括南拓、东拓以及技术支持专项小组,负责与顾问单位对接、走访上下游企业、调查区域市场、与拟选地址当地政府进行洽商等工作。

3.2聘请外部机构提供专业支持

公司将聘请业内权威的研究所/院等作为拟建设项目的环保顾问、技术支持,聘请专项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支持,聘请有资质的机构为项目提供财务经济测算工作,以便于公司科学合理、快速有效地开展产业升级项目选址和建设工作。

3.3开展可行性研究评价

公司将在进一步研判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人造板的市场的需求以及后续选定厂址及其周边地区的土地供应、原料供应能力、子公司的资金筹措能力、建设地点基本建设条件、工艺技术和设备等因素,确定用地面积、项目建设规模,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测算,以预计后续具体投资项目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3.4推进“三线三基地”投资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

综合考虑到位于泰祥源的双流黄水镇10万m3/年刨花板生产线已经停产且基于正源荟产城融合业务的开展面临着整体拆卸处置,位于鸿腾源的双流西航港工业开发区20万m3/年纤维板生产线(老线)届时将无法满足产业升级发展的需要。

因此未来五年内,在生产线方面,除上述两条外,公司人造板业务的生产线将有目前的三条纤维板生产线逐步更新升级为两条纤维板生产线及一条刨花板生产线,其中一条纤维板生产线是以家具板、地板基材为主的厚板,另外一条纤维板生产线为定制薄板。升级更新后的三条生产线产能将不低于目前公司人造板业务的实际产量(2019年公司人造板产量约为56万m3)。在生产基地方面,公司的鸿腾源工厂以及南充嘉瑞源工厂也将逐步调整优化为三大生产基地。

公司将结合内外专业力量,推进“三线三基地”投资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升级过后的生产线情况如下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改善人造板板块经营业绩,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调整经营节奏和管理目标,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结合人造板行业竞争格局及环保要求提高的发展趋势,公司将以更适应未来环保理念、更贴近原材料产地及产品销售市场为原则,拟主动调整人造板生产基地的布局,改善产品结构,从战略上提升人造板生产竞争力。该项产业布局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该规划已经通过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上述规划要求在可行区域进一步研判、与相关部门进行谈判、促进人造板投资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并办理具体手续。后续事宜若涉及到具体协议、交易、金额等内容,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9日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5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子公司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水务集团”)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东莞市上市莞企二号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莞企二号基金”),莞企二号基金以20,000万元增资岭南水务集团,其中1,766.94万元计入岭南水务集团注册资本,18,233.06 万元计入岭南水务集团资本公积。

近日,岭南水务集团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换发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102192357L

名称: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766.94万元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06月29日

法定代表人:闫冠宇

营业期限:1998年03月0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管理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7层716B室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6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促进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岭南水务集团”)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岭南水务集团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2、担保额度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为岭南水务集团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为182,000万元(已签约担保额度为96,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岭南水务集团签约的担保额度为126,000万元,为岭南水务集团提供5,000万元担保后担保余额为131,000万元,公司为岭南水务集团提供的可用担保预计额度为81,000万元。此次担保事项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负责担保落地、在符合规定担保对象之间调剂额度等的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102192357L

注册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7层716B室

法定代表人:闫冠宇

注册资本:11,766.9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06月29日

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管理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岭南水务集团的资产总额260,474.51万元,负债总额221,714.86万元,净资产38,759.65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270.53 万元,净利润10,290.61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岭南水务集团的资产总额286,821.17万元,负债总额246,250.93万元,净资产40,570.24万元,营业收入49,130.62万元,净利润1,810.59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岭南水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与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经查询,岭南水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担保金额: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12个月

东莞市上市莞企二号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新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岭南水务集团财务投资人,不参与岭南水务集团运营决策,因此东莞市上市莞企二号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新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相应子公司、项目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子公司及项目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2020年度担保金额不超过55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负责担保落地、在符合规定担保对象之间调剂额度等的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是为促进子公司岭南水务集团的业务发展需要而安排,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2%。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签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81,925万元;实际负有担保义务的额度为600,647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3.06%;扣除对子公司、项目公司担保后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8,424.05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7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盛昌”)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2020年9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2020年9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等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近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公司与上表所列签约银行无关联关系,全部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21,500万元(含本次),公司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

四、备查文件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0-036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股份”、“公司”)与温岭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8家法人单位、陈鸿达等13位自然人,拟对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泰银行”、“标的公司”)合计增资15亿元人民币。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民泰银行每股净资产为2.80元;在综合考虑当前民泰银行的盈利水平、所处行业成长性的特点、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增发价格为人民币 2.80 元/股。

公司与民泰银行签订了《关于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之投资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5,000万元人民币参与民泰银行增资。本次增资前,公司未持有民泰银行股份。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民泰银行12,50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2.8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8315981B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三星大道168号

法定代表人:江建法

成立时间:1988年5月12日

注册资本:381,078.502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银监局批文)

民泰银行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9年度,民泰银行实现营业收入477,766.78万元,净利润82,947.9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民泰银行资产总额15,724,219.55万元,负债总额为14,592,901.05万元,净资产为1,131,318.5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0年上半年,民泰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29,374.57万元,净利润47,720.54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民泰银行资产总额17,016,165.69万元,负债总额为15,840,050.07万元,净资产为1,176,115.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增资前,民泰银行总股本为3,810,785,023股;本次增资完成后,民泰银行总股本为4,346,499,309股。本次增资前后,民泰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并未发生变化,为温岭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2344%。

三、相关股东的出资情况介绍

1、出资情况

2、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增资金额及方式

乙方本次增资投入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00,000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其中注册资本125,000,000元,剩余部分225,000,000元进入资本公积,由乙方一次性缴纳到位。本次增资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2、增资程序:

乙方确定在2020年9月30日前将其认缴的出资存入指定账户。甲方应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本次增资的监管报批和工商变更登记。如果增资未按计划实施,甲方应退还乙方增资入股资金,无需支付利息。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增资入股民泰银行,主要基于民泰银行良好的发展势头和市场前景。通过本次增资扩股,将进一步充实民泰银行核心一级资本,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确保各项业务稳健发展,也为其以后IPO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数字营销和机械制造业务拥有数量众多的优质客户和供应商,部分客户和供应商存在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限制了其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与民泰银行加强合作,利用民泰银行的金融资源为公司客户及供应商提供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支持,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最终带动公司业务量的不断提升。

投资业务是公司除数字营销、机械制造两大业务板块之外的另一大业务板块。本次投资完成后,双方合作更加紧密,民泰银行作为台州地区重要的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新产业培育及并购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入股民泰银行事项尚需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监管部门最终核准批复,存在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

本次投资入股获得最终核准批复后,民泰银行在实际运营中,可能存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等风险。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之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请投资者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28日、9月29日、9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股票出现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函询问。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年以来,因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的业务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与挑战,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运行。除此之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2020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1年9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增持。

(五)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9月28日、9月29日、9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同时,最近三个交易日换手率分别达到4.42%、0.60%、7.10%,成交量放大。截至2020年9月29日,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为64.89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显示,公司所处的纺织业静态市盈率为24.88倍。公司静态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2020年一季度(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953,413.76元,半年度(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216,781.1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盈利能力有所下降。

(三)大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0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88%。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已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9.5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87%。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0-03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2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