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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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20-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关于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酒A份额与鹏华酒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鹏华酒份额的场内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鹏华酒A份额(场内简称:酒A;基金代码:150229)及鹏华酒B份额(场内简称:酒B;基金代码:150230)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上午10点30分复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生效公告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关于终止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高铁A份额与鹏华高铁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鹏华高铁份额的场内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鹏华高铁A份额(场内简称:高铁A;基金代码:150277)及鹏华高铁B份额(场内简称:高铁B;基金代码:150278)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停牌,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则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将不再复牌,如议案未获通过,则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复牌等业务安排请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关于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信息A份额与鹏华信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鹏华信息份额的场内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鹏华信息A份额(场内简称:信息A;基金代码:150179)及鹏华信息B份额(场内简称:信息B;基金代码:150180)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上午10点30分复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生效公告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参加中金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金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下述适用基金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中金公司或本公司相关公告确定。

三、适用基金

四、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金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上述适用基金的,可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固定申购费率不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中金公司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中金公司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

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3、中金公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站:www.cicc.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参加建设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以下简称“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建设银行(含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申购或定投本公司下述适用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活动时间若有调整届时建设银行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适用基金

四、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建设银行(含手机银行和个人网银)申购或定投本公司上述适用基金的,可享受相应折扣优惠,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金额的不享受上述费率折扣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建设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建设银行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更新等法律文件;

3、建设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站:www.ccb.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酒B;交易代码:150230)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09月30日,酒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19元,相对于当日1.281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34.19%。截止2020年10月09日,酒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587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酒B,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2、酒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酒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酒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酒分级份额(场内简称:酒分级,场内代码:160632)净值和鹏华酒A份额(场内简称:酒A,场内代码:150229)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酒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酒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酒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