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0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闫忠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3138 公司简称:海量数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78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闫忠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修正)》(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正)》(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所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拟定了以下方案。董事会对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之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52,664,524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5,799,357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为准。

在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做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20.3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方面:

单位:万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编制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分析讨论,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并编制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将连同保荐机构与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专项存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经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订了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就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要求,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议案及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及以其他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制定、修改、批准、授权、签署、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的所有必要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承销协议、保荐协议、上市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反馈意见,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登记备案以及上市事宜,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锁定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如监管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的要求、监管部门的意见以及市场条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5、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全权负责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

6、本次交易实施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登记托管、限售锁定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事宜;

7、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8、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其他人员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9、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调整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现从公司未来经营所需资金情况以及投资市场环境考虑,公司拟减少向合伙企业认缴的出资额。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敏先生及相关合作伙伴友好协商,各方均同意对设立投资基金的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23,000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量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2,6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敏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13,800万元;公司总裁肖枫先生、骨干员工王振伟先生及胡巍纳女士、其他非关联方刘惠女士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拟出资人民币900万元、1,800万元、1,800万元、1,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议案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肖枫先生、王振伟先生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79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0年10月12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亚楠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和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之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52,664,524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5,799,357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为准。

在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做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20.3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方面:

单位:万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编制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报告。

监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后续融资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分析讨论,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将连同保荐机构与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专项存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内部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经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编制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调整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拟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方案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方案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80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预案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81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基本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方案于2020年12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股权激励等其他因素所导致的股本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5,799,357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328,463,881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仅为估计,最终发行数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假设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50,020.34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4、假设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10%、0%、10%三种情形(该假设分析仅用于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6、暂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考虑到对比的一致性,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对比如下:

注:上述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有所提升,如果公司净利润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将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实现公司的战略布局,巩固行业地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实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现金流量正常。公司已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也具有较强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20.34万元(含50,020.34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投入“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建设项目”、“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项目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方向一致,并在当前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实现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有利于公司抢占市场,同时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为公司实现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人员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及储备,一方面持续引进业内的高端技术与管理人才,一方面大力进行人才储备,形成了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在业务成长过程中集聚了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开发人员、服务专家、工程实施专家以及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IT咨询专家,形成了富有激情和创造力的研发、销售、服务和管理团队,能够充分胜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要求。

2、技术储备

技术方面,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数据技术提供商,始终专注做好数据库,在数据库领域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储备。

3、市场储备

市场方面,公司客户主要为在金融、电信、能源、制造、政府部门等多个行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公司在多年的市场经营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赢得了较好的市场口碑,形成了较强的客户可持续开发能力。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合理使用;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努力提升公司市场地位,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重视股东利益,采取积极回报股东等措施,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专户存储、三方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公司将就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

2、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盈利水平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数据技术提供商,通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为数众多的优质客户,客户群体已覆盖金融、电信、能源、制造、政府、交通、医疗等多个重点行业。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巩固竞争优势,提升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回报股东的能力。

3、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快项目建设周期,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此外,公司将加强日常运营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内部运营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完善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分红决策与监督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并制定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要求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6、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华威、陈志敏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权利,不得滥用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82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致力于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规范公司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相应整改情况汇总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规范经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83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间接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公司目前不存在且未来亦不会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间接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84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4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7年2月,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0.00万股,发行价为9.99元/股。截至2017年2月2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0,479.50万元,扣除承销商保荐承销费2,5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17,949.50万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110905835210303)内,最终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53.10万元,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后,已分别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08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110905835210303)为公司暂时统一接收募集资金的账户。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后将存放在上述账号为110905835210303账户内的16,653.10万元转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580.2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1,005.8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47.67万元(含募集资金净额3,637.93万元、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409.7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031.05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理财利息596.1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32万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开设的人民币募集资金银行账号为:20000019936600015211807,初始存放金额8,000.00万元,由于公司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0年9月30日,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计划投资总额8,653.10万元,实际投资2,218.18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低于承诺,主要由于公司外部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信息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加快,用户需求不断更新,以及近两年北京城区房产价格较项目立项时涨幅较大,按照原计划如期购置研发中心办公场所将导致项目实施成本大幅增加,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的情况下,为使募集资金得到有效利用,避免造成投资损失,公司本着成本效益的原则审慎逐步地投入。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计划投资总额8,000.00万元,实际投资4,362.07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低于承诺,主要由于公司自上市以来,通过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不断升级改造一级营销服务网点,同时稳步推进二、三级营销服务网点的建设,目前已经在全国将近30个城市设立了营销服务网点,逐渐形成了以重点城市为中心、辐射延伸周边区域的市场营销服务网络,现有营销服务网络规模可基本满足公司当前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近几年宏观房地产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价格涨幅较大,按照原计划在北京、上海、深圳三个一级营销服务网点购买办公场所将导致项目实施成本大幅增加,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较低且产出效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尽管公司已经对该项目进行了延期,但在预计时间内按照原计划继续实施仍有一定难度。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股东利益,本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2020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下转5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