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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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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13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锡娟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变化并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计划份额由合计不超过7,500万份变更为合计不超过6,300万份,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由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变更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由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并相应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建华、王锡娟、程昭然、刘笑寒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变化并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由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变更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由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并相应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建华、王锡娟、程昭然、刘笑寒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额度在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13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邸云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变化并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计划份额由合计不超过7,500万份变更为合计不超过6,300万份,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由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变更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由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并相应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王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变化并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由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变更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由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并相应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王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额度在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137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就公司拟修订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一致认为:

公司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及《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经营者个人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

以上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13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及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定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变化并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计划份额由合计不超过7,500万份变更为合计不超过6,300万份,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由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变更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拟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由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修订内容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草案原章节及条款序号顺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的修订内容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的修订内容与上述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修订内容一致。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修订内容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管理办法原章节及条款序号顺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本次修订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修订有助于推进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修订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修订的决策程序

2020年10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对《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是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外部因素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后而进行的修订。修订后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个人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从而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3、员工持股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4、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理合法。

5、公司制定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六、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已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13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42.5937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一)“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变更

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18年11月23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究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之一的金草片研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7,612.23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究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的其他项目,不涉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情形。该募投项目变更前,金草片研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含尚未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383.77万元。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0年3月30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之一“CX1409 研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1,080.21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的其他项目,不涉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情形。该募投项目变更前,CX1409研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含已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98.23万元。

(二)“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0年6月29日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公司其他在研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提供原料药。原募投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已投入建成的厂房及在建工程,将继续用于公司其他在研品种原料药生产。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 ,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94,905,134.97元,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33,293,204.68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29,814,006.71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余额为211,114,006.71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18,700,000.00元。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 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剧烈波动、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014,367,037.20元,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1.10%,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或“货币资金”;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列报于“货币资金”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息收入”。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八、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14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额度在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元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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