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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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0-093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9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秦普高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3地块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拟与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地产”)新设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南京市NO.新区2020G13地块项目,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49%。为支持项目开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招商地产拟向项目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共计17.7亿元。其中,公司8.673亿元人民币,招商地产9.027亿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情况确定并不低于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3地块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5地块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拟与南京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及其他股东新设立项目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南京市NO.新区2020G15地块项目,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25%。为支持项目开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他股东拟向项目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共计10.6亿元。其中,公司2.65亿元人民币,新希望及其他股东7.95亿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情况确定并不低于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5地块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6地块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拟与江苏保利宁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以下简称“江苏保利”)设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南京市NO.新区2020G16地块项目,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20%。为支持项目开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他股东拟向项目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共13.6亿元。其中,公司2.72亿元人民币,江苏保利及其他股东10.88亿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情况确定并不低于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6地块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深证上〔2019〕67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董事长对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因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3,445.56万元的新增财务资助额度。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项目开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拟向武汉洺悦房地产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向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在中国电建供应链金融共享服务平台上办理“电建融信”业务担保共计不超过8亿元。其中,公司不超过2.08亿元人民币,电建地产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武汉地产不超过3.92亿元人民币。武汉洺悦房地产为公司2.0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秦普高、武琳、谈晓君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0-094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9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桂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项目开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拟向武汉洺悦房地产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向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在中国电建供应链金融共享服务平台上办理“电建融信”业务担保共计不超过8亿元。其中,公司不超过2.08亿元人民币,电建地产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武汉地产不超过3.92亿元人民币。武汉洺悦房地产为公司2.0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0-095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3地块

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的概述

1、2020年9月27日,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招商地产”)竞得了南京市NO.新区2020G13地块项目。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为拓展公司规模、扩展公司发展区域,拟与招商地产新设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南京市NO.新区2020G13地块项目,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49%。为支持项目开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招商地产拟向拟新设立的项目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共计17.7亿元。其中,公司8.673亿元人民币,招商地产9.027亿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情况确定并不低于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

本次财务资助主要是用于南京市NO.新区2020G13地块项目的开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开发能力和公司竞争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加快实施跨区域战略布局的需要。

2、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3地块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事项已经经过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南京市NO.新区2020G13地块项目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吉庆路9号

法定代表人:钟伟华

注册资本:拟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园林设计施工(以上信息以工商核定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参股子公司。

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待定为:公司持股比例为49%、招商地产持股比例为51%。

三、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情况

名称: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飞鹅岭

法定代表人:张宾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招商地产是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蛇口”)对外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的子公司,招商蛇口,股票代码001979,《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第348位,是招商局集团旗下城市综合开发运营板块的旗舰企业。2019年招商蛇口全年累计实现签约销售金额2204.74亿元;累计实现签约销售面积1169.44万平方米,营业收入976.72亿元,截至2020年06月底,招商蛇口总资产规模6679亿元。母公司招商局集团被列为香港四大中资企业之一。2019年,招商局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144亿元;净利润1266亿元;集团总资产9.1万亿元。招商局集团成为8家连续16年荣获国务院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A级的央企之一和连续五个任期“业绩优秀企业”。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非公司关联方。

经查询,招商地产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

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用途:用于进行南京市NO.新区2020G13地块项目的开发。

2、本次财务资助金额:按股权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共计17.7亿元。其中,公司不超过8.673亿元人民币,招商地产不超过9.027亿元人民币。

3、财务资助利率和期限: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情况确定并不低于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风险控制及披露

公司将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1、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间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

2、被资助对象或者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清偿能力情形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可以支持加快相关项目推进。同时,以上财务资助为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3地块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以上财务资助为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0-096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5地块

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的概述

1、2020年9月29日,南京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新希望”)竞得了南京市NO.新区2020G15地块项目。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为拓展公司规模、扩展公司发展区域,拟与新希望及其他股东新设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南京市NO.新区2020G15地块项目,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25%。为支持项目开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他股东拟向项目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共计10.6亿元。其中,公司2.65亿元人民币,新希望及其他股东7.95亿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情况确定并不低于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

本次财务资助主要是用于南京市NO.新区2020G15地块项目的开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开发能力和公司竞争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加快实施跨区域战略布局的需要。

2、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5地块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事项已经经过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南京市NO.新区2020G15地块项目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吉庆路9号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拟3,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园林设计施工(以上信息以工商核定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参股子公司。

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待定为:公司持股比例为25%、新希望及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为75%。

三、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创业园科技研发基地(寅春路18号一ZS0062)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新希望是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地产”)的全资子公司成都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希望地产于1998年正式成立,是新希望集团八大产业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度新希望地产整体销售超776亿,综合实力位居中国房地产40强,品牌价值位居中国房地产30强,产品品牌位居中国房地产10强,社区服务位居中国房地产40强。目前,新希望地产累积开发面积超2,000万平方米。母公司新希望集团在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分子公司超过600家,员工10万余人,集团资产规模超2,000亿元人民币,年销售收入超1,600亿元人民币。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非公司关联方。

经查询,新希望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

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用途:用于进行南京市NO.新区2020G15地块项目的开发。

2、本次财务资助金额:按股权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共计10.6亿元。其中,公司不超过2.65亿元人民币,新希望及其他股东不超过7.95亿元人民币。

3、财务资助利率和期限: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情况确定并不低于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风险控制及披露

公司将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1、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间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

2、被资助对象或者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清偿能力情形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可以支持加快相关项目推进。同时,以上财务资助为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5地块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以上财务资助为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0-097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6地块

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的概述

1、2020年9月29日,江苏保利宁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保利”)竞得了南京市NO.新区2020G16地块项目。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为拓展公司规模、扩展公司发展区域,公司拟与江苏保利新设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南京市NO.新区2020G16地块项目,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20%。为支持项目开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他股东拟向项目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共13.6亿元。其中,公司2.72亿元人民币,江苏保利及其他股东10.88亿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情况确定并不低于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

本次财务资助主要是用于南京市NO.新区2020G16地块项目的开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开发能力和公司竞争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加快实施跨区域战略布局的需要。

2、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6地块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事项已经经过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南京市NO.新区2020G16地块项目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吉庆路9号

法定代表人:闫志强

注册资本:拟2,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园林设计施工(以上信息以工商核定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参股子公司。

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待定为:公司持股比例为20%、江苏保利及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为80%。

三、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情况

名称:江苏保利宁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太路68号

法定代表人:闫志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江苏保利是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发展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保利发展控股,是中国保利集团控股的大型中央企业,福布斯世界500强第245位。2019 年,实现签约金额 4,618.48 亿元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2.89%;签约面积 3,123.12万平方米。实现营业总收入2,360亿元;实现净利润超370亿元。母公司保利集团2019年营业收入突破3,900亿元,利润总额超过500亿元。截至2019年底,集团资产总额超过万亿,位居世界500强第191位。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非公司关联方。

经查询,江苏保利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

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用途:用于进行南京市NO.新区2020G16地块项目的开发。

2、本次财务资助金额:按股权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共计13.6亿元。其中,公司不超过2.72亿元人民币,江苏保利及其他股东不超过10.88亿元人民币。

3、财务资助利率和期限: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情况确定并不低于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风险控制及披露

公司将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1、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间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

2、被资助对象或者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清偿能力情形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可以支持加快相关项目推进。同时,以上财务资助为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6地块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以上财务资助为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0-098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

授权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深证上〔2019〕67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董事长对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在满足下述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因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3,445.56万元的新增财务资助额度:

(一)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二)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三)预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406,891.11万元的50%(即人民币203,445.56万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406,891.11万元的10%(即人民币40,689.11万元);

(四)额度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已经经过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

进公司的整体发展、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进行授权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有利于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的资金短缺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5.31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5%;本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0-099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展公司规模、扩展公司发展区域,入股了武汉洺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洺悦房地产”),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地产”)及武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地产”)共同开发武汉泛悦城项目,其中公司持有武汉洺悦房地产26%的股份。

为支持项目开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电建地产、武汉地产拟向武汉洺悦房地产按股权比例提供向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在中国电建供应链金融共享服务平台上办理“电建融信”业务担保共计不超过8亿元。其中,公司不超过2.08亿元人民币,电建地产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武汉地产不超过3.92亿元人民币。武汉洺悦房地产为公司2.0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2、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交易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3、电建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武汉洺悦房地产实际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

二、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武汉洺悦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546号武汉科技会展中心二期1402号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咨询;物业管理;房屋装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参股子公司。

武汉洺悦房地产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26%、电建地产持股25%、武汉地产持股49%。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经查询,武汉洺悦房地产、电建地产和武汉地产均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

三、担保的基本情况

1、担保用途:向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在中国电建供应链金融共享服务平台上办理“电建融信”业务,用于支付项目工程款。

2、本次担保金额:按股权比例向武汉洺悦房地产提供担保共计8亿元。其中,其中,公司不超过2.08亿元人民币,电建地产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武汉地产不超过3.92亿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期限:3年

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目的是用于武汉泛悦城项目的开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开发能力和公司竞争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加快实施跨区域战略布局的需要。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持股26%股权的参股公司武汉洺悦房地产提供担保,可以满足武汉泛悦城项目开发中的资金需求。同时,本次担保中反担保措施具备实施的可行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武汉洺悦房地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和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该笔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系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向武汉洺悦房地产提供,确保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参股公司项目整体开发的需要。本次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3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0-100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提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召开股东大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截止2020年10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在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泛悦中心B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3地块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5地块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南京市NO.新区2020G16地块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5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股东大会审议时,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议案的审议程序

以上有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0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0月27日下午4: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有关证件除非特指均应为原件;

6、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泛悦中心B座董事会办公室。

7、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倩

电话:027-83988055 传真:027-83988055

8、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5

2、投票简称:南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

1、对于以上议案,授权委托人可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可明确投票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