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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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增持比例达1%的提示公告

2020-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0-076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增持比例达1%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求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44%增加至7.44%。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人情况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强先生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王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旅股份”)自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2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784,983股,占公司总股份本的1%(以下简称“本次增持”)。本次增持前,王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61%;一致行动人深旅股份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481,912股,占公司总股本0.83%;合计11,481,912股,占公司总股本6.44%。本次增持后,王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89%;一致行动人深旅股份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66,895股,占公司总股本1.55%;合计13,266,895股,占公司总股本7.44%。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3、截止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66,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