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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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
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2020-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63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

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交建”或“公司”)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熊刚的《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及《熊刚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及熊刚因资金需求于近日减持了部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2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0.99%)。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熊刚的《熊刚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7,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0.08%)。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4)。其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进展情况

1、股份减持情况

注:公司本次减持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公司本次减持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公司本次减持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的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熊刚先生减持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2.《熊刚关于减持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64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10月7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金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更好的进行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激发公司内在活力,推动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更加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知识化,同意聘任王志华先生、贾季炫先生、陈明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为三年,自此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65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及简历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新疆交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志华先生、贾季炫先生、陈明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自决议生效日起。

王志华先生简历

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新疆北方机械化筑路工程处技术员、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新疆交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未曾在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担任过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贾季炫先生简历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大专学历。曾任职新天国际集团投资顾问、销售代表、投资经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开发中心副总经理,新疆交建市场开发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未曾在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担任过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明新先生简历

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职新疆北方机械化筑路工程处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项目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新疆交建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未曾在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担任过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人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王志华先生、贾季炫先生、陈明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