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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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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2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8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10月12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及审计需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昊天旭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天旭辉”)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促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对昊天旭辉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对担保额度进行了审慎预计,公司可以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在生物医疗信息服务领域的产业布局,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在广州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荣联云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云生”,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荣联云生主要业务是为生物医疗信息服务领域客户提供生物信息服务、医疗信息服务和大数据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 关 于 召 开 2020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3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及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实际业务情况、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就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已事先与原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友好沟通,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为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轩菲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199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叶立萍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轩菲

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1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熊亚菊

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立萍

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1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签字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4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昊天旭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天旭辉”)拟与Quantum China Limited(以下简称“昆腾”)签署昆腾经销商协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期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为全力支持昊天旭辉的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基于该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为昊天旭辉向昆腾出具《担保函》,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为止。具体担保事项以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曾对公司之外的企业进行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为14,24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昊天旭辉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昊天旭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10层1002-2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赐安

5、成立日期:2003年03月10日

6、股权结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营业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办公设备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自行开发的产品、电子产品、医疗器械II类;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注:2019年度财务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经查询,昊天旭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北京昊天旭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担保内容:荣联科技为昊天旭辉就其与昆腾签署的经销商协议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提供一般保证

4、担保方式:一般保证

5、担保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为止

6、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具体担保事项以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昊天旭辉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促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对昊天旭辉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对担保额度进行了审慎预计,公司可以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5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或“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在生物医疗信息服务领域的产业布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在广州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荣联云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云生”,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荣联云生主要业务是为生物医疗信息服务领域客户提供生物信息服务、医疗信息服务和大数据服务。

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000万元投资设立荣联云生,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荣联云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

4、出资方式:自有货币资金

5、注册地:广州市黄埔区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生化试剂、生物试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临床检验服务、健康咨询;销售II类医疗器械、销售III类医疗器械;销售实验室设备;生物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药品)、医疗设备;互联网信息服务、大数据服务等。(最终内容以工商登记为准)

7、主要业务:为生物医疗信息服务领域客户提供生物信息服务、医疗信息服务和大数据服务。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业务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完善公司在生物医疗信息服务领域的产业布局,更好的拓展市场空间,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2、存在的风险

该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可能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行业竞争、人力资源和宏观政策影响等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作,组建专业经营团队,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优势,推动相关业务尽快落地;完善内部控制流程,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有利于公司在生物医疗信息服务领域的业务发展和战略落地,投资风险可控。本年度会按照规划逐步推进,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6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将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0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

上述提案1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7日、2020年10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将相关证件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号码:010-62602100,邮箱地址:ir@ronglian.com)(须在2020年10月28日17:00前发送至该传真或邮箱,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1层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3、公司邮编:100015

4、联系人:邓前

5、联系电话:4006509498

6、联系传真:010-6260210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2。

2、投票简称:荣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注:

1、在提案对应的表决意见空格内打“√”,每一提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选或未选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