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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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2版)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国贸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会新增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标准合理、公正,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国贸控股,国贸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29.18%。本次发行完成后,国贸控股持股达到45.52%,持股超过3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曾挺毅先生、郭聪明先生、杜少华先生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3、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一7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13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面向特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国贸控股,发行股票数量为125,613,916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10月1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4.8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前,国贸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22,161,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8%,厦门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国贸控股持有公司247,775,52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5.52%,国贸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厦门市国资委或授权单位核准批复、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一7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〇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〇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3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21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0月21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8)上市地点;

(9)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全面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20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1-10项、13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1-5项、7-10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2日上午9:00至2020年10月22日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钟铮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