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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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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的
更正公告

2020-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披露了《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现对公告中的内容更正如下:

1、第一部分“公告基本信息”

2、第二部分“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个开放期间原则上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在开放期的第一个工作日和第二个工作日,本基金仅开放申购,不接受赎回,剩余开放期的业务办理以届时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如在开放期不足五个工作日时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 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达到预先公告的时间长度。为避免争议,申购开放期和赎回开放期均应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本基金的上一个封闭期自2019年4月16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止。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0年10月15日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的期间,即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6日。其中,2020年10月16日和2020年10月19日仅办理申购及转入业务,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同时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自2020年10月27日起至2022年4月26日止,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

在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暂停开放申购、赎回或转换的,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恢复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办理,直至该开放期实际开放的天数达到基金管理人已公告的开放期的工作日数(包括仅开放申购的开放日和同时开放申购赎回的开放日)。

3、第三部分“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本基金的开放期为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5至20个工作日,在开放期的第一个工作日和第二个工作日,本基金仅开放申购及转入业务;在剩余开放期,本基金同时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达到预先公告的时间长度(包括仅开放申购的开放日和同时开放申购赎回的开放日)。

(3)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6日为本基金的第三个开放期,2020年10月16日和2020年10月19日仅办理申购及转入业务,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期间内的每个工作日同时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2020年10月26日15:00以后停止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除以上内容需要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〇二〇年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本数)时,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2020年10月19日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登录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

2、拨打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