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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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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0-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69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二楼第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树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经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股份210,480,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918%。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210,307,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55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人,代表股份172,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72,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收购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和威海高亚泰电子有限公司各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收购株式会社SI FLEX(以下简称“SI FLEX”)持有的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世一”)及株式会社SI TECH(以下简称“SI TECH”)持有的威海高亚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高亚泰”,与威海世一合称“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其中威海世一股权交易价格人民币8,000万元;威海高亚泰股权交易价格人民币2,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业务合作与过渡交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清理,索赔,研发合作等进行具体约定与落实,授权期限的有效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后与SI FLEX以及SI TECH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可能根据交易事项的推进或者变化情况产生不确定因素,所以本次交易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并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210,317,6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227%;反对160,7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64%;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7357%;反对160,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1055%;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15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姚磊律师、陆顺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70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9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0年8月24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预计2020年1-9月实现的净利润为800万元-1,2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78%-183.17%。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收到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吕超、薛桂凤第一期业绩补偿款3,500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预计直接增加净利润2,828.8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修正后的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就上述预计差异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