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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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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11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杨江红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上午1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2020年10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

(九)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92,224,0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908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5人,代表5家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36,085,2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975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6,138,7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933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0,056,2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9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吴丹惠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414,9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67%;反对5,807,9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247,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73%;反对5,807,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且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营业部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且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31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40%;反对5,908,6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8%;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146,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96%;反对5,908,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5%;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2、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向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4,000万元售后回租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253,0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3%;反对5,908,6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8%;弃权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85,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577%;反对5,908,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5%;弃权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

3、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及联合承租人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售后回租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253,0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3%;反对5,908,6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8%;弃权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85,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577%;反对5,908,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5%;弃权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

4、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50,000万元重整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253,0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3%;反对5,908,6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8%;弃权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85,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577%;反对5,908,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5%;弃权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吴丹惠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〇二〇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现场大会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